雞蛋里面也有骨頭(1)
法家是最成功的也是問題最大的
問:你說法家 “雞蛋里面也有骨頭”,有根據嗎?
答:還是請你先談談,為什么在上篇文章里,你說法家的主張是 “臭雞蛋”吧!
問:好吧!說實話,我聽你講法家,越聽越不是滋味。什么明的暗的、軟的硬的,又是獎懲賞罰,又是威勢權謀,表面上“以法治國”,實際上“玩弄權術”。說到底,不就是為了維護君主帝王的專制獨裁嗎?這真是奇臭無比!
答:你說得對,但也并不奇怪。我們前面不是早就說過嗎?儒家是“文士的哲學”,墨家是“武士的哲學”,道家是“隱士的哲學”,法家是“謀士的哲學”嘛!所以,儒、墨、道三家都可以“為天下謀”,惟獨法家,卻一定只會“為君主謀”。這是法家區別于前三家的根本之處。而且,也正因為如此,法家最成功,同時問題也最大。
問:為什么最成功?
答:因為當時的任何政治主張,都只能通過君主來實現。法家的主張既然能夠為君主謀取利益,當然最對君主的胃口,也就最能夠成功。
問:為什么問題最大?
答:因為他們心里只有君主,沒有別人。
問:任何別人都沒有嗎?
答:沒有,包括他們自己。在法家設計的政治方案中,是連保護自己的環節都沒有的。結果,獻刀的是法家。被君主拿來祭刀、試刀的,也是法家。商鞅、韓非,都如此。他們的死,我在《先秦諸子百家爭鳴》一書中有詳細介紹,這里不多說。
問:商鞅和韓非,怎么連自己的命都保不住呢?
答:就因為他們的法,是“王法”。既然是“王法”,當然只維護君主的統治,不保護人民的權益。比方說,商鞅被誣告,有“辯護權”嗎?沒有。韓非被謀殺,有“保護法”嗎?也沒有。他們死前,既沒有公開審判,也沒有辯護律師。為什么沒有?就因為他們的法是“帝王之法”,不是“人民之法”嘛!所以,法家的“法治”,決不是真正的“法治”。他們的“以法治國”,和我們今天的“以法治國”,也決不可以相提并論。也因此,在講到法家的時候,我一貫主張要說“法家之法”或“法家的法治”,以免混淆視聽。
問:能不能換一個詞呢?
答:我是把法家所謂“法治”稱為“律治”或“刑治”的,但不容易被人接受,同時也有不便之處,就先不換吧!總之我們要記住,法家是“法中無人”的。
問:什么叫“法中無人”?
答:就是沒有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立法精神,也沒有這方面的相應條款。這是法家之法最根本的問題。
問:其次呢?
答:立法太嚴,執法太苛。比如商鞅規定,但凡不務農而經商,或者干農活不賣力的,老婆孩子都要被收為官奴。治安的要求,則是亂扔垃圾都要受肉刑。難怪商鞅一天就能殺七百人,有的是理由嘛!
問:暴政???
答:當然不是什么“仁政”,但也不是“暴政”,至少法家自己不承認。因為韓非的說法,是 “仁暴者,皆亡國者也”,也就是仁政、暴政都要不得。
問:那該叫什么?
答:苛政。比方說,有一次韓昭侯酒醉睡著,管帽子的小吏給他蓋了一件衣服,結果是管衣服和管帽子的都被殺頭。前者的罪名是失職,后者的罪名是越位,統統該死。
問:是夠苛刻的。
答:苛政猛于虎,老百姓還是受不了。
問:還有嗎?
答:有。比如在法家“祖師爺”管仲的統治下,人民沒有遷徙和改變職業的自由;而按照韓非的主張,人民甚至沒有思想言論的自由。韓非有句名言,叫做“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問:什么意思?
答:禁其事,就是不準亂動;禁其言,就是不準亂說;禁其心,就是不準亂想。
問:既不能“亂說亂動”,更不能“胡思亂想”?
答:正是。眾所周知,現代法治的原則,是只禁止某些(不是一切)行動,不禁止思想和言論??墒琼n非他們剛好相反。首先要禁的,就是思想。
問:怎么禁呢?
答:把所有的思想文化遺產都消滅掉,同時把所有的知識分子讀書人也都消滅掉,只留下國家法令和政府官員,謂之“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這不就是“焚書坑儒”的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嗎?
問:哼!所以說法家思想是“臭雞蛋”嘛!
答:但是里面也有“骨頭”,也有可以抽象繼承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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