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周明華/文 日前, 處置一起車禍,廣州花都區新城汽車運輸服務部竟然開出了6萬元的天價吊車費用。22日,交通拯救隊隊長回應了對“天價收費”的質疑,稱冒死清障應有高回報。經了解得知其救援業務由大公司轉包得來,同時其是交警指定的救援單位,但警方又稱拯救隊經營與警方無關。日前廣州市公安、物價等部門聯合對此展開了調查。(2月24日《京華時報》)
拖吊一輛車,居然要收費6萬的費用,這幾乎是接近一輛新轎車的車價了。恕我寡聞,這實在是我們聞所未聞的天價托車費了。但即便這樣,這起高昂拖車費事件也算不上啥新聞,因為頗長一段時間以來,公路清障施救收費早就不斷曝出高額數目,只是沒有如花都區這起天價拖車事件這樣“高得離譜”罷了。而且此類事件盡管每次曝出,都得到公眾廣泛批評:交管部門權力尋租,與交通拯救隊“合謀”撈取暴利,交通拯救隊在交管部門的支持下形成壟斷架勢,并趁機向遭受事故之痛的車主打劫,是往車主的傷口上撒鹽……
但口誅筆伐就像風吹過一般,正滋滋有味地吃著這種黑心暴利的食客們卻并不在意,大有死豬不怕開水燙之勢,你罵算你狠,我繼續暴飲暴食故我牛。于此形態下,才有交通拯救隊隊長的“冒死清障應有高回報”之說。俺們乍一聽隊長這番高論,感覺他們在高速路上不是去吊車清障,而是上前線打鬼子,頭上是子彈飛,身邊是榴彈響。照此荒唐邏輯推演下去,那交警上路執法,身邊車子飛,是不是也該收取高額執勤費呢?礦工千米深井下,我國安全保障設施跟進又顯疲弱,礦工的作業那才叫高危,是不是也該獲得高回報呢?
所以在我看來,這名隊長這番“冒死論”不是情急之下脫口而出的雷人之語,而是他本能地想要掩蓋這一因特殊壟斷而獲取暴利的根本問題。在這名隊長心中,本以為這種“壟斷”是天然的、合法的,孰料被人手指一捅,這層窗戶紙就破了——這份“冒死業務”根本不是法律正常賦予的正當行業,而是通過非法的、灰色的路徑從權力部門那里“承包”過來的。要維護這條獲利路徑,就必需用金錢去作長期鋪路。金錢從何而來?還不是從發生車禍的車主身上去取。如此,才有“承包商”一路妖性加價拖車,“發包商”長期“踢皮球、掉眼皮”的怪圈出現。
實際上,車輛救援,是一項公共服務,費用應由政府制定。而且公路清障施救,原本該回歸公益性。因為公路清障施救本屬公安交管部門行政執法行為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此切分出一大塊能賺錢的部分轉包給商人去任性加價拖車,顯屬監管失職,實質上是公權私用。即便公安交管部門將“路外作業”引入市場運作,拖吊費的多少,也需在政府制定的價格范圍內,由車主與拯救隊協商議定,咋能由一方漫天要價呢?一旦發生天價行為,作為監管者就理當及時制止,甚至從拯救隊手中收回外包的“路外作業權”,這樣做,才是對“公”字的堅守。
- 傳花都、增城負責人被調查 廣州土地反腐浮出水面 2011-04-14
- 廣州番禺垃圾焚燒發電廠公布“五選一”新選址方案 2011-04-13
- 廣鐵司法系統分拆路線圖 2011-04-11
- 青島頤杰鴻泰逆勢進軍廣州豪宅市場 2011-04-02
- 武漢往返南京航班因動車組運營全線停飛 2011-03-31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人人網
開心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