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關于這種事件的評論當中,很多人都說到了政府的責任以及監管的失職。這些并未說錯。老實說,給予社會當中殘障人士一個基本的生存環境當然是政府的責任,我們這里有錢蓋高樓大廈、有錢辦各類盛會而萬國來朝,就是沒怎么見過在這方面多投入一些,讓這些殘障人士有所保障。而民間要是成立個什么NGO組織的話,又要經過諸多難關,使得原本可以拾遺補缺的民間社會也不能盡力。原本救助力量不足也就罷了,反而我們倒是經常聽說把上訪者、無辜者關到精神病院的消息?,F在出現這種事兒,難道還是什么奇觀不成?要是不出現才是怪事呢。
但除了指責有關部門之外,是不是我們自己也應該反???每到春節這個闔家歡樂的日子,我們這里總有一臺晚會上演,名之為“春節晚會”。其中相聲、小品大概最受歡迎,某些人每年是否能答應出現在這里,往往也是娛樂新聞的話題。
雖然不是每次都有,但很多時候,就連這種全國老少都要看的節目當中,也經常會因為湊笑料而編排上一些有關殘障人士的段子,讓全國的人都開心得要死。很不幸的是,如果回想一下這些段子就會發現,在最起碼的尊重上,我們就已經出了問題。而且這種問題還不能算在“三俗”當中,反倒是可以拿到節目里去向全國播放的。我們的社會在看著這些段子大笑之余,是否有人去批判過他們?就目力所及的范圍,似乎是沒有的。
在這樣一種文化狀態之下,殘障人士的權利保障能否得到實現是可想而知的。應該說我們的社會并不缺乏同情心,也并不缺乏善良,只是在很多時候,這種善良與同情因為從小就沒有真正受到過權利教育與公民教育,只能是針對特定的事件而發作,并不能深入到潛意識當中。遠距離的關注當然是安全的、也是容易實現的,如果有這樣一個人在你的小區當中,你的善良是否還能燭照對方,那就很難說了。從小受到這樣教育的人,哪怕是以后學會了基本的同情,往往也不能貫徹始終。這是基本價值觀出了問題,而這個問題的根源在何處,甚至至今我們都無法明說。
誰是智障?在沒有基本權利教育之下的社會當中,我們每個人都是智障,因為沒有這種教育,我們就全是理智不健全的人。所以,這并非是一幫沒有良心的人傷害一些智障人士,而是在整個社會智障的狀態下某種極端事件罷了。你以為與小品中那些諷刺不同嗎?他們本質上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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