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王開宇/文
從互聯網產業發展角度分析此次3Q之爭,可以看到中國互聯網產業還不成熟,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的暴露與解決將對產業未來的健康發展產生更為深遠和積極的影響,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關于互聯網事業發展及用戶安全等諸多方面的啟示。
信息安全問題日益突出,法律規范亟需細化完善
用戶隱私問題第一次如此大規模的呈現在用戶面前。我們不禁要問:用戶“隱私”如何定義?用戶隱私和權益誰做主?目前,我國對于信息安全、用戶權益的相關定義和規范尚不健全,以至于此類事件爆發后的一段時間內,仍未有第三方中立、權威機構給出確切論斷,廣大用戶難以辨明是非,企業、用戶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維護。再者,360以其用戶占有量和一站式模式,掌握對其他的軟件的評價和“生殺”大權,無論360是否存在不當競爭,企業逐利性質使得廣大用戶存在潛在的被欺詐風險。
3Q事件敲響了信息安全警鐘,喚醒了中國網民的隱私保護意識。那么相應的法律規范應早日細化完善。筆者提出以下五點措施建議,以供參考商榷:第一,包括用戶隱私在內的信息安全概念及侵權行為定義應及早明確,需要獲取用戶隱私信息的軟件或功能模塊需要經相關部門檢測、許可;第二,系統層級的安全保護軟件資質認證需要進一步完善,提升信息安全企業質量;第三,問題發現后的溝通機制應早日規范,避免企業間不必要的沖突,同時要求問題相關企業根據問題的安全級別在規定時間內回應;第四,安全軟件對其他軟件的評估結論應中立、詳細,保證用戶的知情權,卸載/刪除建議等在內的重大評估結論以及相關的支撐數據和信息應由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認證,并發布(或授權安全軟件發布);第五:隱私信息保護的選擇、軟件的屏蔽/清理等功能應給出包括具體原因、影響、操作流程等方面的詳細說明,并將選擇權交給用戶。當然,以上舉措對相關部門、機構和企業的工作效率提出了較大挑戰,否則將影響用戶體驗和安全保護的及時性。
公平競爭機制尚未建立,市場監管環境有待優化
此次事件,參與企業大都提到“不正當競爭”、“壟斷”等概念,盡管已經有《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等法規,但我國在網絡環境中立法依然相對滯后,專門針對網絡的行業定義、標準和自律準則等缺失,不利于建立良性的市場競爭秩序,而“絕對自由”“無序競爭”必將導致市場的倒退、企業的滅亡。
作為一個公平競爭的市場,完善的法律體系、合理的約束機制是必備的基礎條件。中國互聯網領域,對版權、知識產權的保護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還有待加強。而政府部門作為監管者,也應提升快速處理重大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保障用戶利益。此外,從蒙牛事件到3Q之爭,網路輿論的力量凸顯,輿論監管尺度和言論自由保障的矛盾給主管部門提出更嚴峻挑戰,優化網路環境,還大眾以“真相”,成為迫切問題。
3Q之爭對峙雙方受損,用戶受傷,但長期來看,該事件將推動中國的互聯網企業深刻自省,在用戶體驗和權益保護、行業自律等方面不斷提升,同時拓寬胸懷,企業之間少一些競爭,多一分包容,謀求合作共贏的和諧發展模式;互聯網領域法律法規進一步細化完善,市場環境不斷優化;廣大網民權益保護意識逐漸覺醒,相關知識快速普及,從而使得用戶成為最終的贏家!而這場“戰爭”或將成為中國互聯網市場走上新一輪良性發展道路的里程碑。
賽迪顧問 互聯網與電子商務咨詢中心 王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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