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升至最高5%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呂尚春 日前,北京市地稅局和住建委聯合公告稱,自3月26日起,將房地產項目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提升至2%-5%。個人出售自用5年以上住房者,須提供唯一住房承諾表,方可享受免征個人所得稅政策。
公告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新辦理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確認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當預計增值率小于等于50%者,須按照銷售收入的2%預征土地增值稅;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者,土地增值稅預征稅率為3%;大于100%且小于等于200%的為4%;高于200%的為5%。規定還要求,容積率小于1.0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最低按照銷售收入的3%預征土地增值稅。
公告要求,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售房人及家庭成員情況,并如實填寫《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諾表》,方可享受個稅免征優惠政策,否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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