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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廣州商品房配建保障房有望常態化
    張雅楠
    2011-03-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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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雅楠 據廣州日報報道,廣州落實“新國八條”又有實際動作,廣州市在昨日拍賣的一幅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中要求,住宅用地競得人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按相關規定將這批住房無條件交給政府相關部門。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廣州在宅地出讓的過程中,配建保障房的要求有望常態化。

    昨日拍賣的地塊為荔灣區高爾夫球場AF030448地塊,屬于二類居住用地,掛牌起始價為7.835億元,折合起拍樓面地價約4378元/平方米,該地塊除了要求中小套型比例不低于70%,還要求競得人配建3萬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剔除配建的保障房面積,地塊起拍樓面地價已經達到5260.6元/平方米。

    去年,同一地段的另外兩地塊分別以樓面地價7400元/平方米和7296元/平方米出讓,溢價率均在100%以上。

    廣州這一舉措早有先兆。在廣州的“新國八條”落地細則中就提出,要進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將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在土地出讓凈收益中的提取比例從目前的10%提高到13%。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激勵和吸引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在部分新出讓的商品住宅用地和“三舊”改造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這是我們的一次探索,3萬平方米保障房的建筑面積是包含在17萬多平方米建筑面積之內的?!睆V州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住宅用地的出讓中要求配建其他性質的住房,在廣州并不是首次,早在2006年和2007年,廣州就幾次在宅地出讓項目中要求開發商配建回遷安置房或者由政府回購性質的住房,在金融危機發生后,這個做法就擱淺了?!澳菚r配建的單位已經有保障房的性質,但是直接明確要求配建保障房,這是首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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