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31日起禁售“酒店式公寓”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馬巾坷 據財經網20日消息稱,北京市住建委、發改委、規劃委、國土局四部門聯合發文,規定下月起酒店項目改住宅將被禁售,一律禁止分層、分單元銷售。即由酒店、商業立項改成小戶型“公寓”出售的項目今后將被禁售。
據介紹,酒店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包括賓館、度假村等。隨著近年來住宅項目銷售的升溫和銷售價格的持續上升,個別酒店類項目擅自變更規劃和土地性質,將酒店用房設計為住宅,以“酒店式公寓”,“LOFT”等名義進行分套(單元)銷售,而這種“住宅”無法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據北京市上述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酒店類項目銷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5月31日后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增量酒店項目一律禁止分層、分單元銷售。必須嚴格按照酒店類規劃用途組織設計、開發建設,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用地性質和規劃用途經營使用,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分割轉讓。
而對于2010年5月31日前已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酒店類項目申請分割銷售的,將由北京市住建委、發改委、規劃委、國土局組織召開聯席會共同審定。
對于已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房在售存量酒店類項目,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房屋預、銷售時向購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稅、物業服務費、水電費以及配套建設指標等情況,明確告知購房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用途經營使用,并將此情況在認購書和購房合同中與購房人予以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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