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馬巾坷 銀行暫停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發放房貸后,個貸機構和銀行的房貸拒簽量激增了十幾倍,而因房貸被拒而引發的退房糾紛已開始在京城樓市不斷上演。
若買房,銀行貸款被駁回;不買,又將面臨交納違約金的尷尬局面,因房貸被拒而造成的買房者騎虎難下的狀況近日劇增。
據中國新聞網6日消息稱,今年初,李女士夫婦買了位于朝陽區五里橋的某項目的房子,總房款約98萬元,兩家人就湊了68萬多元的首付。
4月中旬,李女士夫婦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付。但就在他們準備貸款材料的時候,銀行接到新的通知,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1年以上完稅證明和社保證明,于是,他們的申貸請求被“駁回”了。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房子只能退掉。
但當李女士找到開發商要求退房時,銷售經理卻說合同已經簽了,退不了,非要退就要交違約金。按10%計算,要賠給開發商10萬余元。李女士表示,這些錢很多都是借來的,不甘心被扣違約金,目前,他們正和開放商進一步協商解決辦法,并不排除走法律途徑解決。
對這一現象,開發商也表示,說不清誰來承擔。因為購房合同中是寫著購房人如退房須交房款10%的違約金,但如今趕上宏觀政策調整,未來怎么解決,由開發商還是購房人承擔責任,現在沒有定論。
搜索各大房產業主論壇可以發現,由于銀行新的房貸限制政策,房貸被拒導致糾紛的例子目前已有很多。且基本都是在4月中旬交納的首付,但在申貸過程中的4月下旬到本月初,各銀行陸續出臺限制新政,導致他們貸款失敗,從而導致糾紛。如何解決,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政策出臺。
近期,房貸門檻連續提高,引發了銀行和個貸機構近日房貸審批中的“拒單”量暴增十幾倍。
某個貸機構負責人透露,新規出臺后,每天拒掉的單子都在十幾單以上,占到了總申請量的兩成,比平時增加了十幾倍。某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房貸新政實施后,他們“否決”的房貸申請數量大幅增加。以前很多客戶向他抱怨說“放貸難”,指的是審批通過后資金到賬時間比較長。而現在,有不少客戶卡在了審批環節,申請沒有通過銀行系統審批,被‘打了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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