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特約記者 南強 5月13日,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涉黑案二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現場,文強表示一審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成立,其辯護律師提出,考慮文強此前主動交待受賄犯罪事實的情節,認為一審死刑判決量刑過重。
上午9時,文強、其妻周曉亞等5名原審被告人悉數出庭,5人均穿著帶號碼的黃色馬甲,背號為1的文強站在5人中間。在審判長花費約1小時宣讀完一審判決書后,文強及其辯護人提出了自己的上訴意見。
文強當庭提出,一審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成立,且對部分事實的定性存在問題,而且自己去年被拘期間就主動交待了約85%的受賄金額,綜合上訴理由,一審對自己的死刑判決量刑過重。此外,對于一審判決認定成立的強奸罪,文強也持有異議。
文強還提到,一審對于自己家庭財產的估算也存在問題。比如,其家中的一幅西藏唐卡,一審認定其價值為20萬元,但這幅唐卡是他在西藏旅游時所購,價值1200元;此外,他家中的一塊“浪琴”手表,一審認定其價值為數千元,實際上是其任職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時在外地開會時所發,這塊“地攤貨”價值不過100余元。
對于一審中指控其行賄犯罪的部分口供,文強在庭則表現出不滿的情緒。他說,那些指控他受賄的口供、筆錄幾乎都遵循了統一的模式——無論行賄者是警界官員還是商界人士,筆錄的最后都會加上:“因為文強是公安局的副局長,所以我們才會給他送錢?!?nbsp;
今天的庭審,文強家屬為其聘請了2名辯護律師,曾在最高檢任職的楊礦生律師和曾在最高法任職的宣東律師都到庭為文強辯護。公開資料顯示,楊礦生曾代理過近百起中央國家機關、各省市國家機關干部及國有公司高管人員受賄、貪污、挪用公款案;宣東則代理過西安寶馬彩票案、沈陽劉涌“黑社會”案等多起頗有影響的案件。
楊礦生在庭審中向法庭提出,文強有主動交待受賄犯罪事實的情節,考慮到這一因素,一審的死刑判決量刑過重。同時,在今天上午的法庭調查中,楊礦生針對文強各筆受賄事實進行了仔細的詢問。
日前被公開的文強案一審主審法官日記顯示,對于文強的量刑問題,合議庭內部也曾有過爭議,但判處死刑的意見最終占了上風。
4月14日,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因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強奸四罪,數罪并罰一審被判處死刑。一審判決后,該案5名被告人均提出了上訴。目前,各上訴人的辯護律師均已接到了法院的開庭通知。
據悉,該案庭審預計將持續2至3天。本網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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