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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7-28
    陳周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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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科南京“價格門”

    經濟觀察報 記者 陳周錫 走在南京市區的大街上,隨處可見萬科的樓盤廣告。然而就在南京,這個全國首創“一房一價”政策的城市,由萬科開發的樓盤“光明城市花園”三期,卻被業主指責涉嫌“價格欺詐”。

    經過2個月的上訪,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的業主,于本月21日拿到了南京市物價局的 “舉報件檢查情況的回復”。23日,南京市物價局向本報記者出示“情況說明”。這份回復函態度鮮明,讓業主也頗感意外。

    回復函認為,已售該樓盤商品住宅價格,超過了核定的基準價加浮動幅度,違反了政府指導價的規定,且萬科提出的新增建設成本依據不足,市物價局將按照價格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在各方博弈中,一切矛頭直指萬科,業主以“價格欺詐”為由,要求萬科雙倍賠償1.7億元。另外,如果面臨行政處罰,萬科極有可能面臨“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此,一些業界人士難以置信。

    “‘政府指導價’和‘一房一價’政策,是造成萬科在南京被指‘違規售房’的主要原因?!蹦暇┮晃徊辉妇呙拈_發商說,如今各界都在關注此事進展,“我們該用怎樣的手段來調控房價?!?

    據了解,去年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還被南京市物價局列為“一房一價”政策執行的示范項目。如今卻被指“違規售房”,是萬科無故被冤,還是有意為之?至今各方說法不一。南京市物價局一位副局長23日在 “局長接待日”對業主說,萬科一直沒有承認錯誤,市物價局已做好當被告的準備。

    高出“指導價”

    萬科光明城市花園是萬科在南京開發的第二個樓盤,城西的河西奧體中心板塊。據公開資料顯示,這地塊是萬科于2003年以4.5億元競拍所得,總建筑面積27.6萬平方米,預算樓面地價約為1630元/平方米。

    在此之前,萬科已于2001年進入南京房地產市場,并開發了南京萬科金色家園。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商認為,萬科是最早進入南京樓市的開發商之一,應該說對南京的房地產政策比較了解。

    與其他一些城市不同,南京普通商品房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而進入這個城市,就意味著這計劃性條款隨時會在任何一個商品房項目中發酵。

    按照《價格法》規定,《江蘇定價目錄》早就規定對普通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1998年9月,江蘇省公布《江蘇省商品房價格管理規定》,將普通商品房項目的利潤率限定為8%。

    同時,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文件所示,南京市允許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房基準價的基礎上,上下浮動5%。按照南京物價部門“政府指導價”的相關規定,基準價 (元/平方米)=成本+利潤+稅金。這意味著,在南京開發房地產的企業,都要遵守這項地方規定,萬科也不例外。

    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一期、二期在2005年、2006年已銷售完畢,最后的三期10幢樓從2007年3月開始銷售。在短短兩個月時間,該樓盤三期首批5幢樓已完成銷售,實際均價為8240元/平方米。

    然而,在該樓盤三期售房之前,南京市物價局尚未核準基準價。直到4月份,萬科才拿到 “商品房價格的批復”文件,核準該樓盤三期的基準價格為7360元/平方米,上下浮動最高不得超過5%。

    這時,矛盾開始顯現。按批復,算上5%的上浮幅度,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10幢樓的平均售價不得超過7728元/平方米。在業主看來,已售5幢樓在景觀、采光、噪音都次于后5幢,其8240元/平方米均價已超過基準價上浮5%的要求,達到了12%。

    一位業主說,如果萬科要想滿足基準價上浮5%的要求,那剩余5幢樓的允許銷售價格,就必須保證在7016元/平方米以下。這就必然出現好房子反而比次房子價格低,必將引發已購業主的不滿,這也是開發商不愿意看到的。

    “壓迫式”售房

    也就在這節骨眼上,南京市物價局在去年5月頒布了 “一房一價”政策,聲稱“目的在于抑制當地房價過快上漲”。據了解,該政策是在“政府指導價”的基礎上,再對每套房子的上限價格進行了細化。

    新政一出,房地產企業一片反對,認為行政調控不符合市場規律。一些專家、律師也表示質疑。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商說,當時很多開發商對新政比較輕視,認為極有可能“走過場”或“無疾而終”。

    然而,物價部門的態度卻非常強硬。

    此后,南京市物價部門先后對40多家樓盤的價格進行了審核。對浦口區一家“頂風作案”擅自調價的樓盤進行了封盤查處。同時,4家虛報成本的樓盤也被“擠水分”,其中最多的一個樓盤每平方米大概減少了300元。

    在這種氛圍下,去年6月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的第6幢樓開始銷售,銷售均價為8233元/平方米。同時,也暴露出一個問題,第六幢樓與第1幢樓同區位,時隔3個月就上漲了800多元/平方米,漲幅之大,讓業主對“一房一價”政策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作用產生了懷疑。

    此時,按南京市物價局批復規定測算,該樓盤三期剩余的4幢樓允許的銷售價格為6400元/平方米,如按基準價7360元/平方米的8%利潤率計算,已低于成本價6815元/平方米。一位業主說,如果三期還要繼續銷售,就極有可能存在低于成本傾銷的行為。

    再也沒有后退的余地。去年8月,萬科向南京市物價局申請調整剩余4幢樓的基準價,理由是“土地閑置滿3年可重新估價”。之后,萬科又向南京市物價局提交了 “低價評估報告”和“成本變化報告”。

    然而,南京市物價局至今沒有批準萬科的這個“提價申請”。

    江蘇省對土地閑置3年的規定為:以土地使用權證有效起始時間為準,截止時間為施工許可證發放時間。萬科光明城市A地塊的土地證起始時間為2004年1月18日。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為2004年1月9日。只有9天的時間差,讓萬科在法規上很難合規。

    另外,以建筑成本上漲作為提價售房的理由也很牽強。據了解,2007年4月三期基準價7360元/平方米,已比2006年該樓盤二期基準價6260元/平方米高出1100元/平方米。除土地、建筑成本之外,萬科一直沒有提供其他理由。

    巧合的是,去年9月宏觀調控大幕拉開,一些房地產企業流動資金開始緊張。在這個時候,萬科開始銷售第7、8幢樓,均價分別為9615元/平方米和9898元/平方米,并未出現低價傾銷行為。

    至此,按基準價上浮5%測算,該樓盤三期預計銷售額為7.34億元,而現實是前8幢樓累計售出6.75億元。如不突破總價,最后兩幢樓建筑面積1.53萬平方米,只能按3900元/平方米的價格銷售。之前,萬科銷售人員稱,這兩幢樓為小區最好的景觀房,預計均價在1.3萬元/平方米左右。

    “市場化”爭議

    不容忽視的是,當時萬科在售樓處張貼了每一幢樓的“價格表”,但沒有過多引起業主的注意。在“價格表”上赫然標注物價局核定的 “基準價格”。對此,一些業主卻以“不會詳細計算房價、看重萬科品牌”為由,說明自己買房時的疏忽和草率。

    直到今年4月初,社會傳言說,南京萬科光明城市三期最后兩幢樓,要低價團購給當地一家公司。經業主打聽,每平方米售價僅為7000—8000元,這不僅遠低于萬科三期已售房子價格,且與萬科宣稱1.3萬元/平方米的“樓王”價格也相差懸殊。

    這直接點燃了業主的上訪調查,同時迫使“團購事件”無果而終。據了解,團購這兩幢樓的為南京南瑞繼保電氣有限公司,主要是解決企業內部員工的住房問題。知情人士說,由于內部分配出現了問題,沒有拿到房子的人就把團購的事情說了出來。

    從5月13日到6月14日,業主和萬科進行了四次協商,萬科希望雙方拿出一個方案,達到雙贏結局。業主要求,萬科公開道歉,并退還業主8760萬元。據業主說,在協商過程中,萬科反復強調 “定價是市場行為和行政審批通過”。但雙方分歧較大,致使協商終止。

    于是,近100名業主開始向江蘇省物價局、南京市物價局上訪舉報。據業主介紹,之前南京市物價局的“態度比較含糊”,直到兩個月后的7月,南京市物價局一位副局長才明確對業主表示:“萬科有很多錯誤”;“沒有批準就漲價,程序打不好”;“如果成本支持不了前面的高價,非法所得要退還業主”。

    南京市物價局一位副局長在23日的“局長接待日”上對業主說,他希望市物價局、萬科和業主三方能坐下來協商此事,但萬科至今沒有給予明確答復。該副局長多次要求業主不要上訪,并透露萬科華東區的負責人,最近幾天將到南京處理問題。

    24日上午,記者聯系南京萬科置業有限公司總經理華立沖,他以正在參加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議為由婉拒采訪。在該公司,辦公室主任徐朝暉表示,他對此事不了解,須請示后才能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直至截稿,記者尚未收到萬科對此事的有關說明。

    據了解,在房價備案制度下,相關部門應該掌握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的售價。一旦超出基準價上浮5%“高壓線”,政府部門應該立即作出反應。然而,一位業主說,在該樓盤三期銷售中,南京市物價局直到業主上訪舉報后,才對此進行檢查。

    上述這位開發商說,為達到企業利潤最大化,大部分開發商在上報數據時,往往會“抬高”項目開發成本,“這在南京業界已成為一個潛規則?!绷硗?,“一房一價”政策規定開發商的利潤率為8%,而稅務部門卻多年來一直按20%的利潤率來預征樓盤稅收,“這無疑是自相矛盾,對開發商來說不公平?!?

    “這政策有違反市場經濟規律之嫌?!蹦暇┦薪ㄎ芯渴抑魅侮懹颀堈f,政府指導價、“一房一價”政策,均沒有改變這幾年南京房價高漲的事實。他認為,政府不應當操縱市場,政府需要做的不是打壓房價,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應力度,利用市場經濟的供求杠桿。

    如今,一些業主頗為焦急,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本月25日開始交付使用,然而南京市物價局、萬科對此還未出具詳細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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