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見習記者 劉丹 9月20日,一篇名為《富士康強制學生入廠事件:摧毀的不單純是河南億萬大專生的夢》的帖子在天涯論壇上炸開了鍋。
帖中寫道,“2010年9月20日,河南電大向每位同學下達最后通知,06到09幾個班的同學,必須遵守河南教育廳的‘圣旨’,擇日等待教育廳的通知,到深圳富士康完成所謂的三個月校外實習。此舉遭到的學生家長的一致反對,‘剛開學,書沒翻幾頁,便不讓學習直接送到富士康打工?!?/FONT>
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團新聞發言人劉坤告訴記者,作為企業來講,企業不可能直接向學生發入廠通知,所以事件主體應該是學校。富士康一直都有校企合作的方式。很多企業都這樣做,這種方式是可操作的,但絕對不可能是富士康一家說了算,“我們是和校方來簽訂合同的,由校方組織學生來實習。富士康招人有自己的標準,而且也不可能有權限指定哪些學校去招工?!?/FONT>
如果學校和企業簽訂了合作協議,但是學生卻不愿意去實習,校方是否算違約呢?劉坤說:“既然學校愿意跟企業簽訂這樣的合同,就說明他可以處理這樣的事情。這是互利互惠的合作,這些學生也是有償的勞動?!?/FONT>
劉坤認為,面對實習的事情,出現分歧是正常的,不可能所有的學生都能意見統一。但是問題出現后應該雙方來溝通,最主要是學校和學生的溝通,企業不可能跟每一個學生去溝通。
既然學生對于去富士康實習有這么大的反感情緒,為何學校還要極力促成此事,并以退學和畢業證為要挾呢?
在帖子中,作者記錄到,“老師們說:‘這是教育廳直接下達的命令,誰也不想你們去,但是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學校說:‘你們若不去就辦退學手續,但是要寫清楚為何退學?!叶技{悶了,退學還不敢讓我們說是因為這件事退學?還揚言不去就不發畢業證?我們究竟是來上學的,還是來打工的? ”
一些學生不無埋怨的說:“剛開學幾天就要被教育局、學校強制性送到一個無道德可言的富士康帝國。教育局、學校究竟是教育部門?還是中介所呢?心安理得的拿著家長交給學校的幾千元學費,學生卻被強制送到富士康打工?”
在教育部門強制學生實習的背后,是河南省對富士康多年的期待。
這一期待始于2007年。鄭州市政府文件顯示,早在2007年,鄭州市政府就成立了一個級別很高的“富士康科技集團鄭州投資項目協調推進領導小組”,由市長趙建才擔任組長,多位副市級干部擔任副組長,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富士康之于河南,意義非常直接──GDP、出口額、就業、稅收等,還能撬動河南相對較弱的IT產業。新華社引述鄭州市政府一位官員的表態稱,為把富士康引進來,鄭州市愿在土地供應、保障、稅收、用工服務等各方面給予“最大限度的利益讓步”。
8月20日,一個相當于四個富士康深圳龍華園區那么大的工業園在河南開工建設。
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在最近一次內部講話中說道,“(富士康項目)僅一期工程建成后,就能吸納18萬人就業,還能使全省的出口額翻一番甚至兩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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