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目前黃光裕一審被判罰處繳納6億元罰金,沒收2億元資產。同時,因為涉嫌內部交易罪,很多在黃光裕操縱時間內買賣中關村股票的人都可以要求黃光裕進行賠償,這一筆賠償費亦是不菲。外加香港證監會已經凍結了黃光裕夫婦的16億元的資產。黃光裕如果罪名成立,就面臨著對國美的賠償,而黃光裕是否有足夠的現金來彌補“窟窿”,現在尚不得可知。但一旦黃光裕需要變賣股權套現,黃光裕的“話語權”將不保。
附:
*公告全文如下
本公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 條的規定發布對黃光裕先生提出的索償。
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國美”或“公司”)公布,經過去數月的內部調查,公司董事局(“董事局”)決議,對公司的間接持股股東及前任執行董事,即黃光裕先生(“黃先生”)進行法律起訴,其中包括,就關于其于二零零八年一月及二月前后回購公司股份中被指稱的違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責任及信任的行為(統稱“違反行為”),尋求賠償。
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針對黃先生的上述違反行為遞交傳喚文件以正式起訴,并追償由上述違反行為導致公司所遭受的損失。董事局將根據上市規則在適當時間就針對黃先生的法律起訴的重大發展發布進一步公告。
*收到黃光裕先生獨資擁有的公司的要求信函
公司同時公布于董事局通過動議就黃先生的違反行為采取法律行動后,公司昨天晚上約七時三十分及今天早上從黃先生獨資擁有并為公司的主要股東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shinning crown ”)收到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下動議的信函(“要求信函”):
-撤銷公司今年股東周年大會通過的一般授權
-撤銷陳曉的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
-撤銷孫一丁的公司執行董事的職務,但保留他為公司行政副總裁職務
-提名鄒曉春為公司執行董事
-提名黃燕虹為公司執行董事
于要求信函里,Shinning Crown 指稱近一年來公司業績下滑,并將此歸咎于由陳曉先生領導的董事局管理不當,Shinning Crown 從而提出撤銷陳曉先生及孫一丁先生于董事局現在的職位。
Shinning Crown 已說明除非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召集臨時股東大會,Shinning Crown 會基于自己擁有公司已發行的普通股權10%以上的權力按公司的組織章程及百慕達公司法1981自行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上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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