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QDII赴臺投資規定或近期出爐
經濟觀察網 記者 任昱潔 臺灣地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表示,臺灣地區 “行政院”已就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赴臺投資擬妥相關規定,預計近期可以出爐。
臺灣地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在接受立法院質詢時向記者表示,QDII屬于財務性投資,不能參與公司經營。他指出,待辦法公布后,還會再就QDII投資產業的金額及比例,按照不同產業的特性,與主管部門討論后決定。
另一名臺灣地區金管會官員表示,依照內地相關規定,若雙方簽定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大陸QDII可投資臺灣的金額上限規模為10%,目前估計約200多億臺幣(約人民幣50億元)。
有關QDII赴臺投資部分,臺灣地區“行政院”也已擬妥相關規定,只剩一些細節還在溝通。臺灣自去年7月開放QDII來臺投資以后,由于兩岸未簽定MOU,迄今未見任何QDII正式入臺。而兩岸于周日通過?;c海協的三次“陳江會”簽署了金融合作協議,這被視為MOU的準備活動。主管兩岸事務的“陸委會”已表達希望在6月底前簽署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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