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適度放開金融機構持股比例
經濟觀察網訊 第二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日前引起多方關注。其中,美國財政部要求適當放寬外資對中資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對此,監管層表態尚不明確,而多位業內專家則建議適度放開外資對中小股份制銀行的持股比例﹔同時允許強勢保險企業大比例持股,打破目前保險公司股東最高持股比例不超過20%的限制。
按照有關規定,目前,中資保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過25%,外資證券公司所持合資企業的股權最多不得超過33%,外資持有中國國內銀行的股份不得超過25%,外國資產管理公司在合資公司的股份也不得超過49%。然而,多位業內人士和專家卻呼吁,適度放開持股比例的限制,更有利于國內銀行和保險市場的發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此前表示,從引進戰略投資者的目的來看,如果要加強銀行的治理,對于地方商業銀行來說,可以適當放寬。他認為,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比,地方商業銀行在國家金融體系運行過程中的作用相對較輕,如果引進戰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過小,對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的作用可能比較有限。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亦指出,他個人認為引進外資可增強國內金融業的活力,而監管部門堅持國有控股的原則應區別對待。
人大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監管層最終放松外資銀行持有中國商業銀行持股比例已不存在太多的障礙。因為去年底銀行業全面開放后,我國已經允許外資銀行在華開設獨立的法人銀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就是允許其100%持有當地法人銀行。他表示,外資銀行想進入中國市場,完全可以通過新成立銀行來進行。至于想參股中資銀行,無非是出于商業化運作的考慮。至于什么時候出結果要看談判的博弈,他表示,談判雙方都要作出一定的妥協。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系主任郝演蘇認為,完善我國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僅要嚴格要求股東的出資能力,更重要的一點是放開對股東最高持股比例的限制?!半m然20%的持股比例表面上有利于防止壟斷產生,但形成了變相的‘大鍋飯’,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彼f。 (中國證券報記者 俞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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