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茗優20省市斂財 擅發股票第一案結案
2007年7月31日,一陣急促的鈴聲,福建證監局稽查處接到了一個來自北京的舉報電話——福建省福茗優公司以“海外上市”為引誘,非法出售股權。
正是這個電話,牽出了一樁夢想斂財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非法證券發行案。不過這個涉及全國20個省市龐大的“上市騙局”,最終早早地倒在了一場“獵狐行動”中。
2008年9月,被告賴瑞龍、李成漢犯擅自發行股票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案\鴥灠浮币渤蔀閲鴥仁讉€有限公司被判為擅自發行股票罪的案件。
緣起:來自北京的舉報
舉報人是一位北京的股民,叫田昊(化名)。在此電話19天前的下午3點,正在家中上網的田昊接到一個陌生女孩的來電,自稱是“小邱”,為福茗優公司的工作人員。小邱說該公司將于2007年底在美國納斯達克小資本市場IPO上市,因為美國法律要求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東,現正以5.2元/股的價格內部轉讓股份,聲稱上市后會以10美元以上的價格拋售。
為了讓田昊相信這不是一個 “騙局”,小邱讓田昊自己去查一下“福茗優”公司的網站。
田昊上網查了一下,確實有這樣一家公司。但為了保險起見,他還搜索了所有“福茗優”相關的網頁,然后又在香港冠隆投資集團的網站上看到有關與福茗優公司合作的新聞。隨后,他和該公司網管“陳成玲”在QQ上咨詢得知香港冠隆投資集團與“福茗優”合作準備上市。
之后小邱每天不斷的打電話進行推銷,并主動聯系福茗優負責人“劉主任”向田昊具體介紹公司上市情況?!皠⒅魅巍彪S后對田昊進行了更加詳細的介紹,并對其提出的問題一一做了解釋,此間小邱又不斷打電話慫恿田昊買他們的股權說至少5000股就可以成為股東,上市后可以翻一倍。
田昊知道,如果真可以海外上市,翻的何止一倍,那將是超過14倍的巨額利潤。
禁不住小邱每天軟磨硬泡,抱著試一試的想法田昊還是最終決定買了——心想“也許是真的呢”。
很快,他們把《資金擔保證明》、《股權受讓書》、《股東證明書》傳真給了田昊。田昊填好后給對方發回了傳真,并于19日將2.6萬元匯入了他們要求的“李成漢”(福茗優股東)的賬戶。
3天之后,田昊就收到了福茗優寄來的快遞,包括 《股東卡》、《聘任書》、《銷售獎勵制度》、《委托書》、《股東登記表》以及公司的宣傳冊子等。手續辦完之后,小邱還細心地告訴田昊,公司上市后會把 “股東卡”換成流通股,所以要收好別丟了。
一切似乎異常順利,手續也頗為齊備。
過了兩天,劉主任又來電話說,為方便交易要每位股東辦理國際賬戶,凡購買一萬股以上的投資者可以免費贈送。
此時,田昊才如夢初醒,發現不對。
在與“劉主任”周旋了一下放下電話之后,田昊連忙順著自己的經歷去查是否被騙,隨后查到關于股權欺詐的新聞,才明白過來自己是真的被騙了。隨后他又發現,《股東卡》蓋的是“福建省福茗優茶有限責任公司”的印章,與當初填表的股份公司不一致。
于是,在“劉主任”打電話過來后,田昊謊稱:“沒那么多資金了?!?P>劉主任出主意說:“去借??!”
田昊反問:“能不能退?”
劉主任隨即收住話語:“上市材料都報到證監會了,不能因為一個小股東影響公司上市,所以不能退?!?P>田昊自知到此地步已只能求助于監管部門查詢此事,因此電話咨詢了證監會。證監會工作人員一聽立即判斷這是非法證券活動,并耐心向田昊做了解釋,讓其向福建證監局以及公安機關聯合舉報。
于是,這才有了開頭的田昊電話舉報一幕。
包裝:生造“國監會”
這只是“福茗優”案件的一角,借上市之名的福茗優更是有著上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斂財計劃。
福建福茗優茶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冊資本500萬元,法人代表賴瑞龍。賴瑞龍持股40%,蔡玉女持股30%(賴瑞龍外甥女,實際股份由賴瑞龍控制),李成漢實際僅出資20萬元但持股20%,林霞(經朋友介紹入股)10%。福茗優共有兩家門市店,另有三家加盟店。經營幾個月后,公司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正是企業經營的虧損,讓急于求成的李成漢想出了新的 “生錢之道”——轉讓股權。雖然股東林霞提出,賣股權一事因為有朋友被騙過,所以不妥也是違法的。但面對企業經營的困境,賴瑞龍還是認為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
事實上,根據賴瑞龍本人的供述,李成漢很早就是做股權推銷的。也許,正是這樣的背景令李成漢成為這場“上市騙局”的主導者。
“上市騙局”的第一步就是包裝。
2006年12月6日,經李成漢介紹,福茗優公司與香港冠隆投資集團(法人代表陳自龍)簽訂海外上市顧問協議。但相關的參與各方都知道,這僅僅只是一個計劃,并無上市地點,也無具體服務內容,僅是簽訂服務合同。
香港冠隆投資集團法人代表陳自龍承認:“沒從事任何實質性工作,因為福茗優根本不具備海外上市資格,從注冊資本、公司經營規模以及盈利狀況都還達不到標準。主要是賴瑞龍想做宣傳,搞一個包裝,意思是說要海外上市了,前期計劃的一種?!?P>甚至賴瑞龍根本就不知道上市工作如何報批。
同時,為了取得投資者的信服,福茗優公司還假造了監管部門的權威文件。
在其一份2006年12月28日的文件中,文件名竟然是《國監會關于福建福茗優NYES資本市場上市申請的回復》,其中里面則蓋有中國金融市場監察委員會(國監會)、中國外匯管理總局、中國產權技術中心行政部、產權交易中心海外交易部等印章。
事實上,被福茗優宣傳文件中簡稱為“國監會”的中國金融市場監察委員會在國務院部門設置中并不存在,我國主管企業上市與監管的部門是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簡稱證監會),各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則有相應證監局進行屬地管理。
根據福茗優公司的兼職會計葉春和交待,2007年年初,福茗優公司曾組織員工看幻燈片,在公司發展遠景中有提到海外上市。要做大做強,要在國內開100個店,爭取早日上市。
2007年1月6日,福茗優公司宣稱進行增資擴股以實現美國、香港、國內三地上市的所有標準和要求,總股本增至1億股,凈資產近3億元。另有宣傳材料還宣稱,香港冠隆投資集團斥巨資打造福建名優茶,日本滕藏財團投資10.1億元,香港冠隆投資集團3400萬元。文件還蓋有香港冠隆投資集團的公章。
在一份 “福建省福茗優股份有限公司”的宣傳材料中則顯示,福茗優公司上市地點為美國AMES;上市輔導商為香港冠隆投資集團;申購價5.2元,上市掛牌價不低于10美元;上市方式,IPO首發。
如果以該公司發行股本1億元計算,其僅僅出售20%的股權也將獲得約1億元的非法收入。
同時,上述材料甚至虛假宣稱,由中央辦公廳、六部委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全力打造的中國茶葉上市第一股,08年將在奧運會上接待全世界的貴賓和投資商。每股收益,05年0.22元,06年0.53元。營銷網絡遍布海內外,與日本財團、世界聯合國和協基金會簽訂合作,與阿里巴巴、易趣網等網絡銷售公司建立長期合作關系。
分紅、快速上市、溢價退出;承諾一旦上市失敗,公司以原價回購,并按5%的利息支付投資者,且對持股滿一年者每年以8%作為分紅——一張看似無風險、卻有著超額利潤回報的“上市騙局”大網就此向全國撒開。
斂財:20個省市鏈條
當美麗的謊言編織完成,尋找股權購買者成為李成漢、賴瑞龍的下一個步驟。
李成漢設計了股權證,并通過中介“潘助”(又名潘金讓,另案處理)以電話的方式向群眾推銷。據稱,潘助是中融產權交易有限責任公司的工作人員。
股東卡、股東信托受益權憑證、法律意見書、律師詢問函等文件樣樣齊備。
2007年3月份開始賣股權,通過中介李成漢、賴瑞龍陸續共向19人賣出股權約13萬股,每股4元。一開始賣的是股權,但后來工商登記注冊規定中公司股東最多25人。李成漢在網上看到有人以“股權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在賣股權,于是借鑒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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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賴瑞龍通過李成漢介紹認識的中介公司又向9人賣出股權6萬股,以5.2元/股價格出售,賴瑞龍抽取1.6元/股,其余陳峰獲得,賴瑞龍共計獲得9.6萬元。
同時李成漢通過潘助等中介機構共向49人賣股權52.8萬股,每股5.2元,從中賺0.4元/股,賴瑞龍賺1元/股,中介潘助賺3.7元/股,由于律師陳道金出具法律意見書,因此獲得0.1元/股。
不過,經過中介機構的層層分包,這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中介網絡,而這些中介網絡也成為攛掇企業非法發行股票,甚至虛設空殼公司非法從事證券活動的罪魁禍首。
同時,有中介還向一位遼寧的楊女士推薦有史考特(國際)證券電子交易卡,謊稱辦這個卡可以自由交易在海外上市的股權,但要購買一萬股福茗優股權,該公司將在08年5月在美國紐交所上市,上市價格將達到19美元,現價5.2元/股。最終,楊女士被騙約3.8萬元。
2007年8月中旬,一位自稱是“中融北京總公司”的業務員林雨露,以解決事先陜西喜登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股權(這一公司亦被包裝為非法證券發行)為誘導,向江蘇的吳先生游說:“喜登輝科技公司在美國募集到部分資金,先將06年在中融福州公司客戶購買的股權以6.2美元/股出售,但國家外匯管理局跟福茗優合作制定要購買1萬股福茗優,5.2元/股,要不然交易成功后的錢到了外匯管理局就卡住了?!?P>為了讓吳先生一步步上鉤,林雨露還說,只要出10%的資金,其他他們先墊上等交易成功了,再把余款補上。
吳先生信以為真,最后陸續交了5.2萬元,加上此前喜登輝科技的9萬元,共被騙去14.2萬元。而今令吳先生痛苦的是連借的貸款都無法還了。
湖北黃石的張女士則接到數路的中介公司如北京中融顧問、中聯國際、史考特證券等中介公司推銷福茗優,被騙數萬元,張女士表示:“就算家里是百萬富翁,也會被這些人攪光。每次回憶這些事情,渾身都打寒戰,仿佛有數十個面露猙獰的笑臉向我包圍而來喊著‘拿錢來、拿錢來’?!?P>事實上,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調查,福茗優股權的銷售遍及全國20個省市,有部分省市的受害人沒有回復,所以現在能確認的只有10多個省市。
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劉教導員指出:“從已有的案件來看,非法證券活動主要是針對離退休人員詐騙,占70%;其次是下崗工人,占20%。而被騙的資金大多是這些人的養命錢,甚至是借貸款?!?P>對于非法證券中介的特點,福建證監局稽查處相關負責人提醒投資者:這些中介一是大多沒有真實的姓名與名稱。二是沒有固定辦公地點。三是鏈條遍及全國。四是以海外上市將有高額回報為誘導。
抓捕:獵狐行動
2007年7月31日,接到田昊的舉報后,福建省證監局高度重視,并隨即安排了稽查處展開調查。
稽查處5名工作人員全員上陣,通過調取工商登記資料、公司資金流水等方式了解福茗優公司的基本情況,又以現場檢查的方式掌握了當事人涉嫌非法發行股票的初步犯罪證據。
10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與福建省證監局對福茗優公司進行了聯合查處。當日,早上八點,福茗優案件專案組分成三個小分隊,對福茗優公司的5個犯罪現場進行了現場搜查。
事實上,自2007年2月開始,福建警方開展了以代號為“獵狐”的打擊整治虛假信息詐騙犯罪專項行動。
福茗優案件既是 “獵狐行動”的一部分,更因打擊非法證券活動的聯席制度建立而快速推進。據福建證監局工作人員與福州市經偵支隊一大隊劉教導員介紹,當時搜查中,依然還看到有購買福茗優股權的投資者將資料傳真到公司前臺。而在賴瑞龍的辦公室亦搜查出大量公章和非法發行股票的材料。
當日,除李成漢之外,賴瑞龍等人被一一抓捕歸案。專案組也連夜傳喚證人、抓捕犯罪嫌疑人。
據悉,當時李成漢因有所警覺而逃離了福州。在隨后的追捕中,警方發現其實際與廈門奧星生物科技公司的人員在一起,而奧星生物當時亦涉嫌非法發行股票 (后被廈門警方查處)。2007年12月,李成漢被抓捕歸案。
在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中顯示,截止案發,福茗優公司、賴瑞龍、李成漢等人(共向不特定的66名投資者)銷售股權、信托受益權60.2萬股,收入293.9億元,其中賴瑞龍非法獲利632000元,李成漢非法獲利221960元,轉到潘金讓賬戶1182050元,律師見證費31840元。
2008年9月26日,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判定,被告單位福建省福茗優茶葉有限責任公司犯擅自發行股票罪,判處罰金6萬元;賴瑞龍、李成漢犯擅自發行股票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后賴瑞龍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值得關注的一點是福茗優茶葉公司是首家“有限責任公司”被判為擅自發行股票罪的企業,而此前的此類犯罪判決都只是局限在 “股份公司”。
由于在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99號文)中僅對非法發行股票的行為進行了規定,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權”和“股權信托受益權”不足200人的情形沒有規定。
因此,在最初,福州市公安局與檢查院對此案的性質認定方面存在分歧。隨后,福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向證監會發函咨詢。
證監會復函認為,“股票”應做廣義理解,它不僅包括股份公司的股份,還應包括有限責任公司 “股權”及所謂的“股權信托受益權”等權利憑證?!豆痉ā返?2條規定,有限公司股權的轉讓不應向不特定對象進行,福茗優案不符合該條規定,實質是進行股票的公開發行,構成《刑法》第179條規定的擅自發行股票罪。
2008年12月10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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