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三周年祭
人類的災難沒有杜絕,災害心理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消失。這意味著多災多難的中國更要建立一個持久的災后心理重建體系,為提高人類對災難的心理應對能力提供科學依據。災難讓人類體驗痛苦,也讓人類學會生存,戰勝災難。心理重建不會讓人類變得自憐,而是讓人類變得更加堅強!
——《經濟觀察網》
在災后重建的這個命題下,從制度到意識,從政府到民間,在經歷過大地震的擊打之后,都發生了某種程度的蛻變。這其中責任意識的改進與成長或許是另一種層面上的重建。
——《新京報》
今天的祭祀就是為了拒絕遺忘,拒絕再次失去他們。以后的紀念,目的無他,也是一遍遍證明給他們看:我們從未遠離,我們一直在一起,哪怕是遇到死亡和恐懼。這是一種要被記取的承諾,人千古,人又永遠在。這是我們對整座村落、整座城市、良知國民的交代。
——《南方都市報》
國家靠近人情,權力走向人性。在廢墟黯然的背景上,三年來閃爍著最為可貴的人性之光。三年后,遏止住哀痛,我們更敬畏自然,更珍惜生命。
——《中國青年報》
我們更希望看到,從那一個個走出災難陰影笑對未來的人的角度,發掘一些精神家園重建的經驗與財富。在流連于汶川美麗的新家園時,我們還希望徜徉于汶川人的精神家園。
——《京華時報》
在為汶川成就鼓掌的同一天,我們可以有無數個理由批評這個國家。這大概就是我們中國人21世紀的命運:轟轟烈烈崛起,匆匆忙忙補漏,不時出現精彩的幾筆,卻有數不清的小辮可以被捉住。
——《環球時報》
比家園重建更持久的是心理重建。每個人應對災難記憶的方式或許不同,但當汶川大地震由個人記憶凝成國家記憶之后,如何讓陽光驅散深藏的陰霾,如何從各個層面去消除它的負面影響,仍是一個意義深遠的課題。
——《武漢晚報》
醉駕不一定入刑
法律的施行,如果無法實現一律平等的主體承擔,而是存在區別對待的可能,則一定是對法治精神本身的叛離,這也是公眾在“醉駕入刑”問題上的最大糾結。
——《南方都市報》
法律自身的問題并不能用意見或其他解釋等彈性方式掩蓋。在法律重新修訂之前,不得有超越法律文本的闡釋,法律只能在重新修訂中完善。即便現有法律呈現出問題,亦是對未來審慎立法的警醒。這是法律的理性,法律因此而具有威嚴。
——《長江日報》
想象一下,如果一些基層法院果真按照張軍副院長的這番話來處理醉駕案,罪與非罪之間將有多大的自由操作空間,換句話說,權力會有多大的尋租空間———很簡單,所謂“危害社會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很多時候只是憑審判者一言而決。
——《齊魯晚報》
“刑罰的威懾力不在于刑罰的嚴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醉駕入刑不在于給醉駕司機多重的刑罰,而在于使每一個醉駕者能受到一視同仁的處罰。
——《人民日報》
立法是一個利益博弈的過程,在立法時,可以暢所欲言,但是,法律一經制定,就必須嚴格執行,司法者無權對法律作出超越法律的擴大解釋,否則就是法官立法,破壞了立法與司法的邊界。
——《新聞晨報》
法諺云:法無定法,則無法。最高法固然可從司法謹慎的角度,強調刑法原則。但民眾更擔心,用逝者的鮮血和生者的吶喊換來的醉駕入刑,被這項原則“虛化”成一紙空文。
——《東方早報》
高曉松醉駕
在網絡輿論發達的環境下,人人手握一把榔頭,到處找釘子敲,昨天你把別人當釘子敲得起勁,焉知今天你不被敲?所以,應做的是督促、完善實現正義的渠道,而不是干涉個案。
——《東方早報》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但是,這絕大多數國家中的絕大多數國家都是不承認本國公民第二次加入的國籍,惟有中國政府主動放棄自己作為祖國政府的特有權利,同時要求公民放棄保留祖國國籍的天賦權利。我們就是用這種自宮的方式,把世界上數千萬中國人變成了中國裔。
——《中國青年網》
路橋收費
大凡賺錢的行業,往往都有政府部門的影子,或是政府直接參與買賣,或是給予企業壟斷特權,讓其有獨占優勢,或是給企業以政策優惠。
——《中國青年報》
對于這樣一個壟斷行業,可以采用約談、征暴利稅等手段進行控制,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動用行政命令直接干預。相信上海能做到的“大降價”,很多地方也都有能力做到,關鍵就是看地方政府的誠意。
——《新京報》
本應成為政府責任的交通服務卻泛濫為各地盈利的手段,旨在疏浚經濟發展筋脈的公路橋梁,卻成為推高物流成本和制約經濟活力的瓶頸,這種諷刺十足的異化現象警醒我們:是到了該反思乃至終結“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模式的時候了。
——《廣州日報》
如此蠻橫的割據,道理只有一個,現在的路橋,實際上成了地方政府的印鈔機,……路橋公司,成為地方國企中利潤率最高的部分。而且掙錢相當容易,只消在路上按一個卡子就行,沒有風險,甚至都沒有什么成本。誰敢闖關不繳費,立馬會受到嚴懲。事實上,收費的不是路橋公司,而是地方政府的權力。
——《南方都市報》
民意已過河,收費還在路橋上。民意對收費路橋很有意見,期待著“免費時代”的來臨。去收費化的高速公路,才會讓現代物流變得快捷,載民生進入“高速路”。
——《南方都市報》
建筑短命
如果說在上個世紀某個狂熱的年代,“破四舊”的狂風暴雨將一些傳統建筑人為摧毀是無知者無畏的話,那么,如今的毀舊建新,恐怕就是在跨越式發展、幾年大變樣、建設一流城市之類的口號支撐之下,自以為是的“有知者無畏”了。
——《中國青年報》
拯救短命建筑的“要義”在于從源頭入手——“把權力關進籠子”。只要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引入強有力的公共監督,城市規劃短視、拆了又建、建了又拆的政績工程乃至豆腐渣工程等建筑短命的“痼疾”,都會不治而愈。
——《重慶時報》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昏招和臭棋。要想根絕短命建筑,就得終結錯誤的算賬方式,就得遏制官員的胡折騰和亂作為,就得讓公眾參與到重大項目的決策之中,讓民意的力量驅動地方發展。
——《北京青年報》
小販殺城管案
只要不是傷害司法公正,輿論對小販刺死城管案的關注,也就是正當的,而有關方面,也應該對輿論所關注的焦點—此案審理中是否體現了程序正義的問題,予以回應。
——《時代周報》
夏俊峰作為千萬個小販的一員,不過是被侮辱與損害的一盤散沙。于是,夏俊峰在關鍵事實的認定仍疑云密布的情況下,被終審判決死刑,且被判賠償受害者家屬65.9萬元——— 而不久前性質惡劣得多的藥家鑫案,一審判決不過賠償4.5萬元。難道城管的生命就比清潔工的生命昂貴那么多?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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