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納稅新政 屬地預繳50%
本報獲悉,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和分配方案已確定,目前正在做技術上的協調。國稅總局負責征收管理辦法的擬定,財政部承擔了分配方案。
按照新方案的內容,中央將設立專戶存放25%的匯總企業所得稅,用于調節地區間因為總分公司匯總納稅而造成的不公平。
寧夏財政廳官員說,按照新的方案,在寧夏的煤炭企業所得稅將有很大一部分留在寧夏。
征收
據消息人士透露,新的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分公司將在所在地預繳50%企業所得稅,在總公司所在地繳納25%,向中央專戶繳納25%。
據稱,方案針對的是跨省經營的總分公司,目前這一方案在國稅系統已經進行了業務培訓,只待文件最后出臺。
中國一直實行大型企業集團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匯總到總公司繳納。大型企業總公司多數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幾個大城市。目前全國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有180余家,北京市占有90余家,其中西城區38家,約占全國的20%。2006年這38家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是812億元,占西城區國稅局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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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8家企業的下屬二級成員企業近1300家,各級成員企業多達幾萬家,其大部分分布在全國各省市。企業在一個地方設立分公司,卻不在當地納稅,這種情況令地方頗為不滿,也加大了區域財力不平衡現象。目前,企業所得稅占地方財政的兩成左右,在發達地區比例更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幾乎遍布了中石化、中石油的分公司,但這些企業并沒有給新疆帶來稅收收入,大量的所得稅匯總到了中石化、中石油總部所在地——北京。去年初,新疆自治區財政廳就曾派代表進京表達建議,希望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能在新疆交一部分企業所得稅,已交的能適當提高繳納比例。
在寧夏,中國神華集團在短短幾年時間,就收購了當地多家上規模的煤炭企業,“稅全流向了北京”,寧夏為此損失了很大一筆稅收收入。同樣的事情存在于陜西、云南、甘肅各省。
近年,一些西部省市不斷要求改變這種局面。目前有些地方已經爭取到了屬地預繳15%的待遇。但地方并不滿足于這個比例。
今年1月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確定了法人納稅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新法實施后,公司不論大小,只要是總分公司,就要在總公司所在地匯總納稅,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去年,國稅總局曾擬定了大型企業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并決定擇日出臺,但由于需要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結合,所以暫時擱置,這個管理辦法曾規定,分公司屬地預繳30%的企業所得稅。
關于匯總納稅相關規定,當初有關部門曾有意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列明,后來因為爭論比較突出,而且主管部門認為這是體制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所以決定以單獨文件規定。
寧夏財政廳官員說,從現在的征收方案看,寧夏在分公司所得稅上拿得比過去多,但最終能拿多少還要看分配方案。
“哪個地方分公司多,創造的稅收大,哪個地方就應該獲得更多的稅收”,這個被很多地方官員提到的原則,將在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管理辦法中得以實現。
分配
中央設立專戶存放25%的分公司企業所得稅,說明中央將通過這筆稅收調節地方稅收。為此財政部拿出了三種分配方案:預繳法、因素法、總額分成法。
去年7月26日,財政部預算司曾召集全國各省預算處長在西寧召開會議,討論總分公司匯總納稅稅源分配方案。據悉,當時大部分省市選擇了總額分成法。
總額分成法是指將集中在中央的部分企業所得稅在年底進行匯算,根據一定方案和原則返還地方,即將中央專戶中的那25%進行分配。
據悉,分配將考慮各地方分支機構數量、規模、所創造的稅收等因素。每個省都會有本省的基數,根據基數計算得出返還額度。
這個基數是在2004-2006年這個基期內,地方企業所得稅收入占全國各省省本級企業所得稅收入總和。
按照這一方案,內蒙古基數大于1,稅源分配對其有利,所以當初討論的時候內蒙古也選擇總額分成法。
但東部一些省份,如浙江、江蘇等則并不同意總額分成法,而是選擇預繳法。預繳法是分公司在所在地預繳一定比例的企業所得稅,年底多退少補。目前一些金融、保險、證券類企業采取這樣的方法,一般預繳比例達到了60%,有些企業40%。
在東部省市,石油、煤炭企業少,多是金融、保險、證券等企業分公司,所以新的方案并不能增加其稅收。
因素法因為考慮的因素太多太過復雜只有深圳選擇。
據一些地方省市財政官員透露,目前決策部門已確定總額分成法,財政部目前在國庫、預算等方面做技術性分析和協調。
據知情人士透露,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在此次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征收和分配方案中。
匯總納稅新政 屬地預繳50%
席斯
352
2008-01-28
席斯
本報獲悉,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和分配方案已確定,目前正在做技術上的協調。國稅總局負責征收管理辦法的擬定,財政部承擔了分配方案。
按照新方案的內容,中央將設立專戶存放25%的匯總企業所得稅,用于調節地區間因為總分公司匯總納稅而造成的不公平。
寧夏財政廳官員說,按照新的方案,在寧夏的煤炭企業所得稅將有很大一部分留在寧夏。
征收
據消息人士透露,新的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分公司將在所在地預繳50%企業所得稅,在總公司所在地繳納25%,向中央專戶繳納25%。
據稱,方案針對的是跨省經營的總分公司,目前這一方案在國稅系統已經進行了業務培訓,只待文件最后出臺。
中國一直實行大型企業集團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匯總到總公司繳納。大型企業總公司多數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幾個大城市。目前全國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有180余家,北京市占有90余家,其中西城區38家,約占全國的20%。2006年這38家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是812億元,占西城區國稅局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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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8家企業的下屬二級成員企業近1300家,各級成員企業多達幾萬家,其大部分分布在全國各省市。企業在一個地方設立分公司,卻不在當地納稅,這種情況令地方頗為不滿,也加大了區域財力不平衡現象。目前,企業所得稅占地方財政的兩成左右,在發達地區比例更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幾乎遍布了中石化、中石油的分公司,但這些企業并沒有給新疆帶來稅收收入,大量的所得稅匯總到了中石化、中石油總部所在地——北京。去年初,新疆自治區財政廳就曾派代表進京表達建議,希望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能在新疆交一部分企業所得稅,已交的能適當提高繳納比例。
在寧夏,中國神華集團在短短幾年時間,就收購了當地多家上規模的煤炭企業,“稅全流向了北京”,寧夏為此損失了很大一筆稅收收入。同樣的事情存在于陜西、云南、甘肅各省。
近年,一些西部省市不斷要求改變這種局面。目前有些地方已經爭取到了屬地預繳15%的待遇。但地方并不滿足于這個比例。
今年1月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確定了法人納稅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新法實施后,公司不論大小,只要是總分公司,就要在總公司所在地匯總納稅,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去年,國稅總局曾擬定了大型企業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并決定擇日出臺,但由于需要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結合,所以暫時擱置,這個管理辦法曾規定,分公司屬地預繳30%的企業所得稅。
關于匯總納稅相關規定,當初有關部門曾有意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列明,后來因為爭論比較突出,而且主管部門認為這是體制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所以決定以單獨文件規定。
寧夏財政廳官員說,從現在的征收方案看,寧夏在分公司所得稅上拿得比過去多,但最終能拿多少還要看分配方案。
“哪個地方分公司多,創造的稅收大,哪個地方就應該獲得更多的稅收”,這個被很多地方官員提到的原則,將在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管理辦法中得以實現。
分配
中央設立專戶存放25%的分公司企業所得稅,說明中央將通過這筆稅收調節地方稅收。為此財政部拿出了三種分配方案:預繳法、因素法、總額分成法。
去年7月26日,財政部預算司曾召集全國各省預算處長在西寧召開會議,討論總分公司匯總納稅稅源分配方案。據悉,當時大部分省市選擇了總額分成法。
總額分成法是指將集中在中央的部分企業所得稅在年底進行匯算,根據一定方案和原則返還地方,即將中央專戶中的那25%進行分配。
據悉,分配將考慮各地方分支機構數量、規模、所創造的稅收等因素。每個省都會有本省的基數,根據基數計算得出返還額度。
這個基數是在2004-2006年這個基期內,地方企業所得稅收入占全國各省省本級企業所得稅收入總和。
按照這一方案,內蒙古基數大于1,稅源分配對其有利,所以當初討論的時候內蒙古也選擇總額分成法。
但東部一些省份,如浙江、江蘇等則并不同意總額分成法,而是選擇預繳法。預繳法是分公司在所在地預繳一定比例的企業所得稅,年底多退少補。目前一些金融、保險、證券類企業采取這樣的方法,一般預繳比例達到了60%,有些企業40%。
在東部省市,石油、煤炭企業少,多是金融、保險、證券等企業分公司,所以新的方案并不能增加其稅收。
因素法因為考慮的因素太多太過復雜只有深圳選擇。
據一些地方省市財政官員透露,目前決策部門已確定總額分成法,財政部目前在國庫、預算等方面做技術性分析和協調。
據知情人士透露,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在此次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征收和分配方案中。
匯總納稅新政 屬地預繳50%
席斯
352
2008-01-28
席斯
本報獲悉,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和分配方案已確定,目前正在做技術上的協調。國稅總局負責征收管理辦法的擬定,財政部承擔了分配方案。
按照新方案的內容,中央將設立專戶存放25%的匯總企業所得稅,用于調節地區間因為總分公司匯總納稅而造成的不公平。
寧夏財政廳官員說,按照新的方案,在寧夏的煤炭企業所得稅將有很大一部分留在寧夏。
征收
據消息人士透露,新的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規定,分公司將在所在地預繳50%企業所得稅,在總公司所在地繳納25%,向中央專戶繳納25%。
據稱,方案針對的是跨省經營的總分公司,目前這一方案在國稅系統已經進行了業務培訓,只待文件最后出臺。
中國一直實行大型企業集團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分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匯總到總公司繳納。大型企業總公司多數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幾個大城市。目前全國匯總合并納稅企業有180余家,北京市占有90余家,其中西城區38家,約占全國的20%。2006年這38家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是812億元,占西城區國稅局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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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8家企業的下屬二級成員企業近1300家,各級成員企業多達幾萬家,其大部分分布在全國各省市。企業在一個地方設立分公司,卻不在當地納稅,這種情況令地方頗為不滿,也加大了區域財力不平衡現象。目前,企業所得稅占地方財政的兩成左右,在發達地區比例更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幾乎遍布了中石化、中石油的分公司,但這些企業并沒有給新疆帶來稅收收入,大量的所得稅匯總到了中石化、中石油總部所在地——北京。去年初,新疆自治區財政廳就曾派代表進京表達建議,希望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能在新疆交一部分企業所得稅,已交的能適當提高繳納比例。
在寧夏,中國神華集團在短短幾年時間,就收購了當地多家上規模的煤炭企業,“稅全流向了北京”,寧夏為此損失了很大一筆稅收收入。同樣的事情存在于陜西、云南、甘肅各省。
近年,一些西部省市不斷要求改變這種局面。目前有些地方已經爭取到了屬地預繳15%的待遇。但地方并不滿足于這個比例。
今年1月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確定了法人納稅原則,根據這一原則,新法實施后,公司不論大小,只要是總分公司,就要在總公司所在地匯總納稅,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去年,國稅總局曾擬定了大型企業匯總納稅管理辦法,并決定擇日出臺,但由于需要與新企業所得稅法結合,所以暫時擱置,這個管理辦法曾規定,分公司屬地預繳30%的企業所得稅。
關于匯總納稅相關規定,當初有關部門曾有意在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列明,后來因為爭論比較突出,而且主管部門認為這是體制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所以決定以單獨文件規定。
寧夏財政廳官員說,從現在的征收方案看,寧夏在分公司所得稅上拿得比過去多,但最終能拿多少還要看分配方案。
“哪個地方分公司多,創造的稅收大,哪個地方就應該獲得更多的稅收”,這個被很多地方官員提到的原則,將在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分配管理辦法中得以實現。
分配
中央設立專戶存放25%的分公司企業所得稅,說明中央將通過這筆稅收調節地方稅收。為此財政部拿出了三種分配方案:預繳法、因素法、總額分成法。
去年7月26日,財政部預算司曾召集全國各省預算處長在西寧召開會議,討論總分公司匯總納稅稅源分配方案。據悉,當時大部分省市選擇了總額分成法。
總額分成法是指將集中在中央的部分企業所得稅在年底進行匯算,根據一定方案和原則返還地方,即將中央專戶中的那25%進行分配。
據悉,分配將考慮各地方分支機構數量、規模、所創造的稅收等因素。每個省都會有本省的基數,根據基數計算得出返還額度。
這個基數是在2004-2006年這個基期內,地方企業所得稅收入占全國各省省本級企業所得稅收入總和。
按照這一方案,內蒙古基數大于1,稅源分配對其有利,所以當初討論的時候內蒙古也選擇總額分成法。
但東部一些省份,如浙江、江蘇等則并不同意總額分成法,而是選擇預繳法。預繳法是分公司在所在地預繳一定比例的企業所得稅,年底多退少補。目前一些金融、保險、證券類企業采取這樣的方法,一般預繳比例達到了60%,有些企業40%。
在東部省市,石油、煤炭企業少,多是金融、保險、證券等企業分公司,所以新的方案并不能增加其稅收。
因素法因為考慮的因素太多太過復雜只有深圳選擇。
據一些地方省市財政官員透露,目前決策部門已確定總額分成法,財政部目前在國庫、預算等方面做技術性分析和協調。
據知情人士透露,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在此次總分公司匯總納稅征收和分配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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