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族偽證案宣判 吳淑珍獲刑1年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鄧美玲 9月1日,陳水扁家偽證案下午宣判。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涉嫌教唆偽證,判刑2年,減刑為1年;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涉嫌作偽證,判刑1年,減刑為6個月;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涉嫌作偽證,判刑1年6個月。
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兒子陳致中等人,在臺“高檢署”前查黑中心與特偵組偵辦公務機要費等案期間,有多次供詞前后不一的狀況,被特偵組在今年5月中旬列為被告。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則因在特偵組及臺北地方法院偵審扁案期間,也有多次供詞不一的狀況,被特偵組認為有作偽證之嫌,也被列為被告。
在臺北檢方偵辦過程中,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均坦承作偽證,并表示是受母親吳淑珍指示,希望能夠換取緩起訴或免除其刑。吳淑珍也承認是其要求子女作偽證。6月30日,臺北檢方將吳淑珍列為教唆偽證罪被告。
7月17,臺北地檢署將吳淑珍、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和陳敏薰5人提起公訴。臺北檢方認為,陳幸妤、陳致中和趙建銘符合“在審判確定前認罪”的法律要件,起訴時請求法官予以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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