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因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六個月 罰金4000元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據中新網報道,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今日對音樂人高曉松酒后駕駛一審宣判。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高曉松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人民幣。
9日晚,酒后的高曉松駕車在東直門外大街一路口制造了連環追尾事故。他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43.04毫克,是醉駕標準(80毫克)的3倍 多。11日,高曉松被警方刑事拘留。13日,他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訴至東城區人民法院。
16日上午,北京交管部門民警到東城區人民法院,向高曉松宣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給予其吊銷駕駛證的處罰。同時,按照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的當事人,在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另外,由于高曉松被查獲時存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車的違法行為,對他作出了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相關新聞
- 警惕醉駕入刑淪為皮筋式法律 2011-05-16
- 高曉松因醉駕被吊銷駕照 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 2011-05-16
- 今日媒體觀點0512 2011-05-12
- 今日媒體觀點0511 2011-05-11
- 高曉松涉嫌酒后駕車被警方帶走 2011-05-10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人人網
開心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