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id="ww04w"><rt id="ww04w"></rt></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li id="ww04w"></li>
  • 央視大火案施工方被控銷售偽劣產品罪
    張然
    2010-09-01 07:32
    訂閱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據《新京報》報道,31日,央視大火案第二批公訴案件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因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保溫板,作為央視新址配樓幕墻施工方的中山盛興股份有限公司及該公司1名副總和兩名員工,被控銷售偽劣產品罪,四被告的律師均做了無罪辯護。

    昨日(31日)受審的除中山盛興公司外,3名被告人分別是:中山盛興公司副總經理唐珠創、中山盛興公司央視新址幕墻工程項目部執行經理谷顯樹、中山盛興公司項目部質檢員李書志,李書志同時還是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人。

    檢方指控,中山盛興公司在向央視新址工程銷售保溫板時以次充好,銷售金額達人民幣100余萬元。在此過程中,三被告人分別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公司及被告人的責任。

    據了解,在2009年年初,央視第二批責任人被采取強制措施時,涉及的罪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但昨日公訴時,罪名變更為銷售偽劣產品罪。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旦罪名成立,其刑期上限為有期徒刑10年。而銷售偽劣產品罪,刑期根據不同的銷售金額而有所不同,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經濟觀察網相關產品
    網友昵稱:
    會員登陸
    日本人成18禁止久久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