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案施工方被控銷售偽劣產品罪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據《新京報》報道,31日,央視大火案第二批公訴案件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因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保溫板,作為央視新址配樓幕墻施工方的中山盛興股份有限公司及該公司1名副總和兩名員工,被控銷售偽劣產品罪,四被告的律師均做了無罪辯護。
昨日(31日)受審的除中山盛興公司外,3名被告人分別是:中山盛興公司副總經理唐珠創、中山盛興公司央視新址幕墻工程項目部執行經理谷顯樹、中山盛興公司項目部質檢員李書志,李書志同時還是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人。
檢方指控,中山盛興公司在向央視新址工程銷售保溫板時以次充好,銷售金額達人民幣100余萬元。在此過程中,三被告人分別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追究公司及被告人的責任。
據了解,在2009年年初,央視第二批責任人被采取強制措施時,涉及的罪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但昨日公訴時,罪名變更為銷售偽劣產品罪。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旦罪名成立,其刑期上限為有期徒刑10年。而銷售偽劣產品罪,刑期根據不同的銷售金額而有所不同,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
相關新聞
- 央視大火案13名被告上訴被駁回 終審維持原判 2010-07-06
- 央視大火案一審宣判 20名被告獲刑 2010-05-11
- 央視大火案多數被告認罪 原副主任王世榮喊冤 2010-03-24
- 央視大火案:公開的審理,沉痛的認罪 2010-03-23
- 央視大火案明日將開審 21被告一一過堂 2010-03-22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白社會
若鄰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