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據《京華時報》報道,央視大火案目前進入庭審程序。本周二(3月23日)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正式開庭審理此案。檢方經審查最終對包括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在內的21人提起公訴。此案預計開庭3至4天。21名涉案嫌疑人將集體露面,并逐一回答公訴人和辯護律師的提問和質疑,同時將有多名大腕律師相繼出庭。
該報道顯示,依照“開庭三日前送達開庭通知”的訴訟程序規定,北京市二中院已在上周五之前將上述開庭通知逐一送達到了21名被告人及其辯護律師手中。多名律師收到的通知顯示,本次庭審安排在市二中院的第二法庭進行,該法庭能容納約200人左右旁聽。
有法律相關人士分析稱,根據我國法律,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未成年人等6類案件,可不公開開庭審理。除此之外的案件,都應公開開庭審理。而央視大火案,依法不屬于上述6類案件,普通公民履行必要的登記手續后,可進行旁聽。
2009年2月9日,央視新址北配樓著火,在救援過程中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億余元。2010年2月21日,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等21人被公訴至二中院,罪名為危險物品肇事罪。據財經網報道,在被公訴的人員中,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被列為第一被告人;瀏陽市三湘煙花制造公司股東劉發國緊隨其后;第三、第四被告人是央視新址辦原副主任王世榮、央視國金公司原副總經理高宏。
對于此次事故,國家安監總局表示,造成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央視新址辦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在施工工地內違法組織大型禮花焰火燃放活動,在安全距離明顯不足的情況下,禮花彈爆炸后的高溫星體落入文化中心主體建筑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內,引燃檢修通道內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發火災。
與此同時,事故發生前,消防水屢次遭偷用以及消防系統存在多種故障隱患,再加上多部門存在的監管不力問題,妨礙了火災的控制。
據報道,此次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屬一共聘請了33名辯護律師。其中,第一被告徐威的辯護律師為康達律所的高子程、安東艷律師。高子程曾擔任重慶“涉黑律師”李莊案的代理律師。另外還有曾在重慶打黑案中為文強提供辯護意見的楊礦生律師、曾在沈陽原副市長馬向東貪污案中提供辯護的前中國律協刑事委員會副主任顧永忠、曾在三鹿奶粉案中參與辯護的靳學孔律師等。
部分被公訴人員名單
徐 威 央視副總工程師、央視新址辦主任,決定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
王世榮 央視新址辦副主任,點燃煙花
高 宏 央視國金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作為新址辦下設安全生產監督組組長,知道新址辦在央視工地組織燃放煙花,卻未加以阻止
鄧炯慧 央視新址辦綜合業務處副處長,受徐威指派負責元宵節活動的籌辦工作
戴劍霄 央視國金公司安保主管,受鄧炯慧指令落實活動當晚的防火措施
胡德斌 央視新址辦工程處副處長,奉命通知承建方協助燃放
耿曉衛 央視新址辦技術處副處長,參與了確定燃放地點等工作
沙 鵬 為徐威聯系煙花公司的北京大新恒太傳媒公司總經理
李小華 設計煙花燃放的清華同方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副總經理
劉發國 瀏陽市三湘煙花制造公司股東,同時被訴的還有1名技術員
唐智勇 將煙花由瀏陽運至河北的瀏陽三和物流公司法人代表,1名押運員同時被訴
劉桂蘭 提供煙花轉運倉庫的河北永清縣供銷社鞭炮日雜經銷處經理
宋哲元 等3名無業人員最終將煙花運進央視工地
(資料來自《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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