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火案:第一被告服判 其余5人上訴
經濟觀察報 記者 言詠 “央視大火案”5月10日一審宣判后,目前原中建公司央視新臺址項目部安全部副經理李俊義等5人,已提出上訴。第一被告、原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的辯護律師則明確表示,徐威不會上訴。截至本月20日之前,“央視大火案”的被告人都有提起上訴的權利。
時任中建公司央視新臺址項目部安全部副經理的李俊義,5月18日已簽署上訴材料,明確表示要上訴。李俊義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其代理律師靳學孔表示,李俊義在整個事件中是按照慣例簽字,主觀故意的成分較少,希望能夠獲刑3年以下。
此外,一審獲刑5年6個月的原北京大新恒太傳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沙鵬、獲刑6年的清華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原副總經理李小華、獲刑3年6個月的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央視電視文化中心工程總承包部安保部負責人劉軍和獲刑4年6個月的北京央視國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高宏也表示要上訴。
第一被告人徐威一審獲刑7年,其律師高子程表示,徐威將不會上訴。
相關新聞
- 央視大火案一審宣判 20名被告獲刑 2010-05-11
- 央視大火案多數被告認罪 原副主任王世榮喊冤 2010-03-24
- 央視大火案:公開的審理,沉痛的認罪 2010-03-23
- 央視大火案被告家屬在法院門口“喊冤” 2010-03-23
- 央視大火案今開審 大多記者未獲準旁聽 2010-03-23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