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曉暉 張然 3月23日上午9時,備受關注的央視大火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審,包括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在內的21名涉案嫌疑人在法庭集體露面。
經濟觀察網記者來到法院門口,發現在場的媒體均未獲得旁聽證,法院工作人員告知,已無座位。但記者隨后以其他方式進入法院內部時,在第二法庭門口張望卻發覺仍然有很多空位,但值守在第二法庭門口的法警未允許記者入內旁聽。
央視大火案第一被告人徐威的辯護律師為康達律師所的高子程和安東艷。高子程在法院門口對經濟觀察網記者透露,檢方指控的罪名只有一項,為危險品肇事罪。高子程并沒有透露他的辯護思路和更多的內容。
進行庭審的第二法庭本應能容納約200人左右旁聽。根據我國法律,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未成年人等6類案件,可不公開開庭審理。而央視大火案,依法不屬于上述6類案件,普通公民履行必要的登記手續后,可進行旁聽。
但當記者試圖靠近第二法庭門口的時候,遭到了法警的驅趕。很多被告人家屬亦未獲準進入法庭旁聽。徐威的家屬也沒有參加旁聽。
據悉,此次涉案的21名被告人及其家屬一共聘請了33名辯護律師。其中,第一被告徐威的辯護律師高子程曾擔任重慶“涉黑律師”李莊案的代理律師。
央視大火案發生于2009年2月9日,央視新址北配樓著火,在救援過程中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億余元。
就本案的庭審進展,經濟觀察網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
背景資料:部分被公訴人員名單
徐威 央視副總工程師、央視新址辦主任,決定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
王世榮 央視新址辦副主任,點燃煙花
高宏 央視國金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作為新址辦下設安全生產監督組組長,知道新址辦在央視工地組織燃放煙花,卻未加以阻止
鄧炯慧 央視新址辦綜合業務處副處長,受徐威指派負責元宵節活動的籌辦工作
戴劍霄 央視國金公司安保主管,受鄧炯慧指令落實活動當晚的防火措施
胡德斌 央視新址辦工程處副處長,奉命通知承建方協助燃放
耿曉衛 央視新址辦技術處副處長,參與了確定燃放地點等工作
沙鵬 為徐威聯系煙花公司的北京大新恒太傳媒公司總經理
李小華 設計煙花燃放的清華同方政務系統科技公司副總經理
劉發國 瀏陽市三湘煙花制造公司股東,同時被訴的還有1名技術員
唐智勇 將煙花由瀏陽運至河北的瀏陽三和物流公司法人代表,1名押運員同時被訴
劉桂蘭 提供煙花轉運倉庫的河北永清縣供銷社鞭炮日雜經銷處經理
宋哲元 等3名無業人員最終將煙花運進央視工地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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