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醫院學生行醫治死教授案今二審(2)
雙方各執一詞
據人民網報道,死者家屬王建國認為醫院存在“非法行醫”行為。11月4日王建國表示,對于“非法行醫”其有三條證據:1,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已經查證于崢嶸、段鴻洲和肖建濤為違法行醫;2,在衛生部網上可以查證這三位在校生的醫生注冊時間均在2006年1月31日之后;3,在熊教授病歷上這三位違法行醫者進行的醫療活動沒有執業醫生簽字。
王建國表示,一審結果整體來講是公正的。他表示,對于法院認定妻子慘死的責任在醫院表示滿意;但對于一審判決書中并未列明醫院非法行醫、病例作假等已由北京市衛生監督所認定的情況,表示不滿。
而據新京報報道,11月4日,北大第一醫院書面回應稱該院不存在“非法行醫”的情況。院方認為,在上級醫師簽字規定上,醫師執行確實有不嚴格之處,但所有住院醫師都沒有非法行醫的行為。至于本事件搶救手段的使用,在學界尚存在爭議。
院方表示,報道中提到的“住院醫師劉希高未請示上級醫師而擅自開具處方的行為”確實違規,正進行批評教育。醫院將承擔多少責任,院方將等待終審判決。
但院方也表示,為熊卓為施行手術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注冊醫師。而于崢嶸、段鴻州、肖建濤也均是住院醫師,能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從事一些醫療活動。
其中,于崢嶸于2005年12月6日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他的《醫師執業證書》是在2006年5月25日下發,但這并非于崢嶸本人原因。根據有關文件,非本人原因導致未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前,在其受聘單位和工作時間內的執業活動不屬于非法行醫。肖建濤當時是心外科主治醫師,具有《醫師執業證書》。段鴻洲2005年7月拿到了學士學位,當時其上級醫師確實沒有履行簽字的程序,而導致患者家屬從病例判斷段鴻洲非法行醫。
據新京報報道,被死者家屬指認當時非法行醫的當事人之一于崢嶸表示,他沒有任何過錯,“參加一個考試,合格發兩個本,《醫師執業證書》晚于《醫師資格證書》發到手中也不是我造成的?!彼杏X“我挺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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