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醫院學生行醫治死教授案今二審(1)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近日,媒體關于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學生行醫致人死亡事件的報道,引起各界廣泛關注?;颊呒覍賵猿终J為,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存在“非法行醫”行為,在一審后提起上訴。而院方認為,其所有住院醫師都沒有非法行醫的行為,有關該院“非法行醫”的報道,內容失實。11月5日,本案二審將在北京高院開庭審理。
事件回顧
熊卓為,系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員。她關于脂蛋白的研究,獲得了兩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熊卓為的丈夫王建國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的教授。據王建國回憶,2005年12月,熊卓為因長期伏案工作,被北大第一醫院診斷為腰椎輕度滑脫,需盡快手術。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李淳德就給熊卓為做了骨科手術。
2006年1月31日,手術后的第七天,北大第一醫院宣布,熊卓為因發生術后并發癥肺栓塞,搶救無效死亡。事后發現,死者病歷記錄上負責觀察、診療、搶救的3位主治醫生都是沒有行醫資格的北大醫學院的在校學生。同時,事故發生后,病歷被多處修改。
據新京報報道,2007年10月,熊卓為的丈夫王建國將北大第一醫院告上法庭,認為醫療過失造成熊卓為死亡,索賠500萬元。同時,原告認為北大第一醫院“非法行醫”?;挤秸J為,在未取得執業醫師證書之前,醫學生不能單獨行醫。但在為熊卓為治療過程中,負責觀察、診療、搶救的主治醫生叫段鴻洲、于崢嶸和肖建濤,三人當時不具備行醫資格。而且多處醫囑和病程記錄都沒有上級醫生簽字確認,屬于非法行醫。
2009年7月,一中院一審判決醫院要支付49.45萬元人民幣的死亡賠償金。一中院認為,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存在醫療過失造成熊卓為死亡的后果,但沒有認定為“非法行醫”。隨后,原告上訴,要求北京高院確認醫院為非法行醫。同時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上訴,認為一審未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違法。今日,本案二審將在北京高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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