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審計署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200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委本級和所屬中國商業聯合會等3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國資委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委本級和42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國資委2009年度的部門預算支出為168 233.27萬元(指財政性資金預算,下同),其中財政撥款167 225.93萬元;國資委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預算執行數為163 069.42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5163.85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表1。
本次審計國資委本級及所屬單位2009年度預算支出共計 43 274.98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25.72%。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858.34萬元,其中2009年843.26萬元,占審計預算資金額的1.95%;賬務記錄等不規范問題金額3712.3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的問題金額121.28萬元。上述問題對國資委2009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表2。
審計結果表明,國資委2009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擴大范圍支出123.54萬元。
2006年至2009年,國資委在項目經費中,列支與項目無關的購買辦公設備和會議費等支出123.54萬元。
(二)預算編報不準確,涉及金額3019.04萬元。
2009年,國資委在編報收入預算時,將應計列為財政撥款收入的本級津貼補貼經費缺口預算3019.04萬元,列入了“其他收入”預算,財政部予以批復。
(三)少計收入336.13萬元、支出92萬元。
截至2009年底,國資委仍將原國家經貿委2000年至2002年取得的各類專項款111.13萬元、2007年和2008年取得的項目管理費225萬元(其中項目管理費已支出92萬元),均在“暫存款”科目記賬,由此造成少計收入336.13萬元、支出92萬元。
(四)會議費超標準支出84.40萬元。
2009年8月,國資委辦公廳在深圳主辦了地方國資委負責人研討會,會議支出100萬元,超出標準84.40萬元。
(五)2006年12月,經國資委批復同意,所屬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在合并原國家經貿委培訓中心賬務時,封存了部分資產、負債和凈資產賬簿,導致資產876.23萬元、負債838.41萬元、凈資產37.82萬元未納入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賬內核算,也未在國資委部門決算中反映。
(六)2009年9月,國資委在組織赴美國政府采購培訓團過程中,由所屬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負擔了機關服務管理局4名工作人員的出國費用20.45萬元。
(七)所屬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存在的問題。
1.2009年,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在相關培訓項目經費結余993.42萬元的情況下,仍以培訓經費存在缺口的名義向國資委申請并獲得補助259.42萬元。
2.2009年,在企業教育網建設項目中,硬件設備和分站建設子項目預算共135萬元,實際支出253.81萬元,超預算支出118.81萬元。
3.將內設的國際交流合作中心經費收支一直在往來科目中記賬,造成決算報表少計收支。2009年,國際交流合作中心收入61.37萬元,支出49.07萬元,年末余額為104.83萬元。
(八)所屬中國商業聯合會違規收費108.82萬元、賬外存放現金33萬元。
1.2009年12月,中國商業聯合會違反獎勵活動中不得向候選人或者候選單位收取費用的規定,在組織“中國商業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等3個獎項活動時,以會議費、會刊費、贊助費等名義向申報單位收費108.82萬元。
2.2008年7月以來,中國商業聯合會科技質量部等內設機構采取隱瞞截留收入等方式,套取現金33萬元,存放法定賬簿外,用于發放勞務費等,至審計時余額為4.39萬元。
(九)所屬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以撥代支多計支出72.55萬元。
2009年8月和12月,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以委托工作等名義,將協會本級的行政事業類項目經費114.48萬元撥付其下屬3個單位,并全部計作支出,截至年底在3個單位實際結余72.55萬元。
(十)所屬2家單位存在用內容虛假的發票或單據報賬的問題,涉及金額103.28萬元。
1.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輕工機關服務中心及下屬2家單位以“食品”、“保潔用品”、“會議費”等發票報賬購買購物卡支出共計24.76萬元。這些購物卡主要發放給該中心職工和關系單位人員。
2.2005年至2009年底,中國經濟出版社通過編造虛假人員及金額單據支取現金78.52萬元,其中支付給國資委研究局等3個司局69.41萬元,3個司局又以稿費、編審費的名義發放給國資委相關司局人員和記者。
此外,中國經濟出版社、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信息與市場部還存在發放獎金和勞務費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三、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擴大范圍支出的問題,要求歸還原資金渠道,調整賬目和報表;對預算編報不準確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預算編報;對在往來科目核算收支的問題,要求盡快對往來款進行清理,調整賬目和報表;對會議費超標的問題,要求加強會議費支出管理,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控制標準;對批準事業單位對劃轉資產的賬簿違規封存的問題,要求將封存的資產、負債和凈資產并入培訓中心賬內,調整賬目和報表;對向所屬單位攤派出國費用的問題,要求將攤派的出國費用歸還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調整賬目和報表;對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多申請補助、超預算支出和少計收支的問題,要求退回多申請財政資金,調整賬目和報表,并加強項目管理,項目執行過程中未經報批不得隨意調劑資金;對中國商業聯合會違規收費的問題,要求其將收費全部退回付款單位,調整賬目;對所屬單位多計支出的問題,要求其追回結余資金,調整賬目和報表;對所屬單位用內容虛假的發票或單據報賬的問題,要求相關單位收回被套取的資金余額,調整賬目,今后加強對發票等原始單據的管理和監督檢查,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國資委應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細化預算并嚴格執行;加大對所屬單位的監管力度,督促加強財務原始單據管理,遵守財經紀律。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資委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國資委高度重視,認真糾正和整改,有關單位還對問題進行了通報。對擴大范圍支出的問題,提出將歸還資金至原渠道;對預算編報不準確的問題,提出將避免此類問題再發生;對在往來科目核算收支的問題,將清理往來賬務,正確核算收支;對會議費超標的問題,提出將加強對會議費的管理;對批準事業單位對劃轉資產的賬簿違規進行封存的問題,將對封存資產等并賬;對向所屬單位攤派出國費用的問題,提出將歸還出國費用;對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多申請補助、超預算支出的問題,將退回多報資金并加強項目管理;對中國商業聯合會違規收費、賬外存放現金的問題,該協會將退回全部收費,收回賬外資金余額;對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多計支出的問題,該協會將追回資金余額;對所屬單位用內容虛假的發票或單據報賬的問題,國資委輕工機關服務中心已將問題進行了通報,其他相關單位將收回資金余額,調整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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