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報 社論 李稻葵先生拿出罵街的勇氣直指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弱智”,官方沒有回應。這一罵石沉大海,只是在民間激起漣漪片片。對有關部門來說,與其假裝沒聽到或者暗地里生氣,不如將李稻葵先生的挑戰看作一個機會。這是一個成全中國個稅法律和納稅人的機會,也是成全立法機關和相應政府部門的機會。
我們為何不能好好地審視一下現行這部修改了若干次的個稅法?我們如何不能以真正科學理性的態度,邀集立法者、執法者、納稅者和研究者,激烈甚至不乏火藥味地辯論一下——只要他們所表述的觀點理性,只要他們都在講道理。何妨更坦率而公開地論證一下,李稻葵先生所指的那些“弱智”之處,是一家之妄言,或者果真如此?公平合理的個稅,需要納稅人更有制度保障的參與和表達。
平心靜氣想一想,李稻葵先生所表述的諸多觀點,過去七八年來,不僅官學兩界多有談及,民間議論之聲也未斷絕。比如個稅征收方式從分類制向綜合制過渡。沒有人否認綜合制更加科學,并且能更好地評估納稅人的費用扣除。如果按照家庭負擔確定稅前抵扣,現在的個稅受到的非議一定更小。
公眾的困惑恰在于此。早在1996年發布的“九五”計劃綱要中,就明確提出“建立覆蓋全部個人收入的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個稅所得稅制”。時至今日,三個五年計劃(規劃)都結束了,綜合稅制依舊“只聞樓梯響”。財政和稅務部門每每一句“條件不成熟不具備”就解釋了一切。好吧,現在能不能告訴公眾,年復一年條件不成熟癥結何在?更何況即使在財稅體系內部,一些專家學者近兩年也表示,個稅實行綜合稅制條件基本具備,并無根本性障礙。
如果說稅制改變牽涉諸多動起來不容易,總有一些東西可以先改吧。比如工薪所得稅率更高而投資所得稅率卻更低,這違反了鼓勵勤勞所得的稅收原則;比如說,在中國工作的外國納稅人,他們的稅前免除額是4800元。我們總在說跟國際接軌,對于這樣違反稅收公平原則的規定,為何就能熟視無睹?比如邊際稅率過高不符國際減稅潮流,并可能導致更多的逃稅,對此各方都無異議,不過此次提交人大審議的草案,仍堅持最高45%的稅率。
我們不指望一次解決所有的問題,但公眾需要了解真正的答案。比方說起征點的爭議,核心不是起征點多少更合適,而是以什么樣的方式確定起征點更科學,能夠更真實地反映納稅人養家糊口的實際開支。如果忽視這個問題,納稅人就難免交冤枉稅、過頭稅,進而公眾對此的質疑就不會消解。
現實地看,我們需要對正在審議的個稅法修正草案做更多調整,比如說在3000元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起征點,對個稅級次級距是否合理做進一步討論,并在就這些問題達成基本一致后通過個稅法修正案——為什么不能再舉行一次聽證會呢?就像2005年一樣。不過,僅僅完成這些還不夠。
個稅法修正草案公布10天征集到了19萬條意見,這就是民意。立法者對此應予深切體察。我們需要以更加民主的方式,對這個關涉所有納稅人的法律做一次全面的會診。如果經過論證,認定實行綜合與分類結合的混合稅制可行,就要拿出具備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并公布可問責的運行時間表。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十二五”規劃中又一次明確地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我們確信,無論是立法者、執行者或者納稅人,沒有誰愿意錯失另一個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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