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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頒布打車軟件新政 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

    2014-07-17 12:03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楊陽 7月17日凌晨,交通運輸部正式頒行了《關于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指出“著力營造統一、開放、公平、有序的發展環境” ,并在接入監管方式中規定"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正當功能和良性競爭”。

    這意味著國家首次在中央政策層面確立了打車軟件的合法地位,積極有效的肯定了移動互聯網在中國交通行業應用中的市場創新價值,以及在產業模式升級中扮演的驅動價值;文件明確允許“手機對手機”移動互聯網創新模式在出行領域的大范圍應用,并尊重企業以“大數據精準推算,手機對手機”為核心的技術創新,充分保留了企業的自主調度權。

    《通知》的頒布可謂正當其時。

    此事的背景是,蘇州交管局曾經主推一個電招平臺,要求打車軟件接入,無論信息流和資金流都附著于該電召平臺系統。當時滴滴打車等公司極力反對,認為這一模式幾乎扼殺了叫車軟件的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

    近兩年圍繞移動打車市場的討論層出不窮,既涉及到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與博弈,更有對移動打車應用這一新生事物對傳統交通行業帶來的變化所引起的誤解和恐慌。這無疑也給政府的行業監管帶來了新的挑戰和沖擊。

    各地政府相繼出臺了眾多地方性法規來規范和監管移動打車市場,并形成三種監管模式:一是北京模式,將打車軟件納入統一電召平臺,訂單全部備案,但政府只監管不調度,事后監管;二是上海模式,在早晚高峰時段禁止使用打車軟件;三是蘇州模式,明令禁止出租車司機使用打車軟件。

    此次交通運輸部頒布的《通知》出臺在肯定打車軟件市場地位的同時,在監管問題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給混亂的地方政府監管政策指明了方向。

    對于此次新公布的指導意見,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表示:新政策很好的厘清了打車軟件監管問題上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把市場能解決的比如移動互聯網“手機對手機”創新模式,企業調度權等都留給了市場。把政府應該監管的,通過信息共享事后監管的方式留給了政府,是十分可喜和積極的。為移動互聯網與交通行業的融合,促進交通行業的信息化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是政府執政水平的一次大的進步。

    對于未來移動互聯網技術創新和傳統行業融合的政策趨勢,社科院專家姜奇平認為:任何一項創新業務在初始階段都會有不確定性,不完善之處在所難免。當前移動互聯網正處于創新密集期和關鍵發展期,隨著新技術、新商業模式的融合,各種類似的移動互聯網對于傳統產業的跨界創新會越來越多。這需要業界各方預留一定時期的觀察期,以發展為主體,以包容的開放心態,處理好創新和監管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讓移動互聯網與傳統產業更好的相互融合促進,這不僅有利于讓新興業態在健康的生態環境中發展,同時能更好的促進傳統行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務貢獻于經濟和社會發展。

    滴滴打車CEO程維稱,移動打車應用正在改變人們的出行方式,在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中,服裝行業雖然經過了淘寶10年的教育,網購的比例也只有5%;“食”的互聯網普及率更是只有可憐的1%,“住”的比例還要更低。而至少在出租車行業中,人們每天打車已經有30%-50%是通過打車軟件來實現了。而且,滴滴打車的用戶中有60%是在WiFi環境下叫車,這也意味著有相當一部分用戶已經放棄了路邊招手打車的老習慣,而是在室內愜意地等待出租車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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