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楊小靜/文 近年來,中國的民營經濟雖然依舊撐起中國經濟的半壁江山,不過種種跡象表明,民營企業家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中國的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本就面臨不平等的競爭環境,加上近年實體經濟經營困難,投資渠道狹窄不暢,通脹預期繼續發展,大量資金不得不從實體經濟中退出,流向金融、地產等資金密集型的產業中。這樣的趨勢將會對中國的宏觀經濟帶來非常負面的影響。我們由此要問:中國的民營企業要往何處去?民營企業的出路又在哪里?
說到民營企業,不得不提到中國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實體經濟發展的限制與國有企業觸角的延伸有很大關系。中國的國有企業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經歷了大規模的改制,國有企業逐漸從競爭領域中退出。不過,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有經濟主要控制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根據這一決定,國有企業逐步在國民經濟關鍵領域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
2008年和2009年,在國際金融危機這一背景之下,“4萬億投資計劃”將大量的信貸、資源和項目給了國有企業。之后諸多行業出現了“國進民退”的現象,例如山西省政府出臺政策收回小煤礦開采權,虧損山東鋼鐵并購盈利日照鋼鐵等事件,更是進一步擠壓了民營資本的生存空間。此外,由于壟斷性國有企業越來越集中于基礎性的資源類的領域,并且基于國有企業在這些領域內的壟斷地方不會減弱的預期,民營企業的資金也有著流向房地產等行業的趨勢。
在上述背景之下,國有企業的壟斷加強,民企所處的環境惡化,大量的資金開始從實體經濟流出而注入房地產、金融等領域。
國有化及對民營企業的侵蝕的嚴重后果在清朝已經得到驗證。中國的民營企業大規模的發展始于清末洋務運動,但中國的民間資本始終夾在政府與洋人之間,1911年,川、鄂、湘、粵爆發了護路運動,民眾強烈反對清政府將各“干路”收歸國有,由此武昌起義爆發,清朝退出了歷史舞臺。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面臨不平等的競爭環境,從長遠看也有害于中國的經濟的穩定性。由于民營企業不能平等進入某些領域、在資金及相關的利益分配上與國有企業存在著明顯的不平等、民營企業缺少安全感等,巨額資金從實體經濟撤出而投入到非實體經濟,如股市、樓市,投資金融衍生品,炒大宗商品,這些行為對中國的經濟有著非常負面的影響。首先,資金大舉進入上述領域,會推高以及扭曲價格,對股市、樓市等市場造成動蕩;其次,中國的股市和樓市是中國經濟的風向標,資金大舉進入,經濟結構失衡,泡沫化程度加劇,將對整個中國的宏觀經濟帶來潛在的風險。
放眼其他市場經濟國家,不同類型的企業面臨著同樣競爭的環境,政府對國有企業倒是有諸多的監管和限制,防止其觸角延伸從而損害國民的利益,從本質上來說,政府打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是對民營企業最大的支持。特例是發生經濟危機的時候,西方政府也會對某些重要的行業例如汽車等行業進行國有化,但這種國有化是暫時的,一旦經濟復蘇,被國有化的企業會將國有股份賣掉,政府不與民營股東爭利。例如英國能源公司,在能源價格下降時出現巨大難題,出于能源行業的重要性,且英國能源公司提供了當時英國四分之一的電力需求,英國政府于2004年出手拯救這家企業。然而,在2007年和2008年,英國能源公司又完全由私人股東接管了,目前英國政府在該公司沒有任何股權。
因此,在我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尚未完全建立的時候,我國的民營企業將資金抽離轉而投向股市、樓市等資本密集型行業無可厚非,這是作為理性經濟人的選擇。我們的民營企業需要的僅僅是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為了引導民營經濟的發展,國務院多次頒布法規鼓勵民營經濟發展,如“非公經濟36條”以及五年后的2010年頒布的“新36條”,去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曾提出,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當年“新36條”出臺后,被認為是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內生動力和最大源泉,不過2012年實施細則的出臺,可操作性不強,多少有些令人失望。值得注意的是,新任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示要推動民營資本順利有效地進入金融、能源、鐵路等領域。未來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起到引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作用還有待于制度障礙的破除。
(作者為天則經濟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