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綜合網訊 據人民網報道,趙登用家人起訴公安局一案最近有了進展——云南巧家縣法院通知他,該案已“獲準立案”。
9月5日,趙家的委托律師蘭和透露,案件的訴狀已經于當日遞交給云南巧家縣公安局。法院當天表示,將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立案的答復。之后,9月11日,蘭和律師接到巧家縣法院電話,通知次日上午到法院辦理立案手續,這意味著趙登用親屬狀告巧家公安局侵犯名譽案獲準立案。
5月10日,巧家縣花橋社區拆遷協議簽字現場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死、16傷。巧家縣事后通報稱,爆炸案的亡者之一趙登用因“厭世”傾向而引爆炸藥。8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卻證實,案發地巧家縣迤博村村民鄧德勇和宋朝玉策劃了爆炸案。他們花100元雇傭趙登用,讓他進入拆遷賠償現場,并用手機實施遙控爆炸。趙登用其實是被利用的,他僅僅是個肉彈。
趙登用家屬認為,巧家縣公安局當時公開的一系列通報等于直接認定了趙登用就是爆炸案制造者,讓趙登用從一個受害者成為一名暴徒,引發了社會和鄰居對其家庭的巨大非議,同時也飽受被調查和社會輿論帶來的傷害。趙登用家屬在起訴狀中提出訴求:要求巧家縣公安局登門道歉,并在媒體上公開刊登致歉聲明。同時,要求由縣公安局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