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丑聞爆料”
背景:8月21日,前北大教授鄒恒甫在實名微博上爆料,稱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廳服務員。北大新聞發言人回應稱絕無此事,鄒恒甫說話讓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將保留追究其詆毀或誹謗的權利。
鄒恒甫發這樣的微博,并不是真想站在真理一邊正義凜然地爆什么料,而是借此惡心北大一下罷了。這樣的方式是很下流的,利用輿論對“北大”這個符號的反感、某些人陰暗的窺私心理、黃色新聞的爆炸性效果,還有“向權力和體制開炮”的偽正義,來消費公眾的情緒。
——《中國青年報》
爆料的內容為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的“禽獸”行為,當事人并未出面反駁,北大卻跳出來否認,盡管院長、教授、系主任都在北大麾下,但北大真的能對北大教授的行徑明察秋毫,并充當擔保嗎?
——《南方都市報》
不管怎么說,以這種模糊其辭的爆料方式,直言北大院長、教授奸淫服務員,卻又不拿出證據,不指名道姓,在網絡聲音已成公共傳播主要渠道之一的當下,都不是一個嚴謹治學學者應有的做法。
——《廣州日報》
傳統媒體應當謹記新聞實踐所積累的優良守則,自媒體則亟須建構自己的話語守則,不能放縱自己的話語權,想怎么說就怎么說。只有對自己的話負責,有分寸、講理性、遵客觀,才有利于自媒體的健康發展,有利于形成自媒體的良性秩序。
——《燕趙都市報》
鄒恒甫指責北大教授品行不端,卻不曾拿出有力的真憑實據。對“不那么靠譜”的爆料,我 們應保持敏感,但不輕舉妄動、先行甄別真偽,總歸是需要恪守的底線。倘若任何猛料都被無條件信任,“質疑”成本未免太低廉。詭譎的是,北大發言人出面澄 清,倒是有人高喊“拿出證據來”,雙重標準至此,怎能令人信服。
——《華西都市報》
異地辦護照
背景:自今年9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州、深圳等六個城市允許外地人在當地辦理出入境證件。申請人只需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暫(居)住證、高校在學證明等身份證明文件,就可以在這些城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
六大城市的先行一步,已然給成千上萬民眾帶來了極大便利。而這種政策的價值,不僅在于減少諸多本無必要的奔波,還讓人看到一種希望——在技術日新月異的時代,很多公共服務,其實是可以逐步和戶籍脫鉤的。
——《新京報》
在理念進步的因素之后,真正促成這件好事的因素,主要還是借助信息聯網技術的進步,公民基本信息互通、互審平臺的成熟。隨著技術繼續進步,我們還可期待,異地辦各種證件的范圍不斷擴大,并最終在全國施行。假以時日,更多的技術進步必然帶動更多的社會進步。
——《東方早報》
公共需求的深刻變化,注定已經成為政府轉型的重要推動力,政府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共服務上,2.3億流動人口不是個小數目,他們的需求正是公共服務的目標和方向,現在,已經讓一小部分流動人口先進入“服務區”,接下來,就不能讓剩下的大部分人等待太久。
——《華商報》
行甚于言,再多的理念宣講,都不如一項具體政策。由點及面、循序漸進,沿著這條方向正確的路走下去,流動的權利總有一天會被徹底夯實,而在這條路上,任何起到推進作用的善政,無疑都值得給予掌聲,“六城市異地辦護照”,正是這樣的善政。
——《華西都市報》
醉駕撞死人判半年
背景:4月29日,湖北鄂州梁子湖區政協副主席之子吳某華醉駕撞死一名32歲婦女。近日,法院宣判吳某華犯交通肇事罪,獲刑6個月。遇難者家屬張漢波對判決提出異議,并已向鄂城區檢察院提交書面抗訴申請。
“醉駕入刑” 后,法律上應明確作出規定,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如果有醉駕情形的,應在量刑上從重或者加重。如果法律不作出明確規定,只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就可能出現同案不同罰,有背景者被輕判的現象,影響到法律的統一實施。
——《新京報》
這種明顯失衡的量刑,折射出法官在缺乏制約的情況下,量刑幅度存在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可能性。公正的目標需要程序機制的保障,要防止量刑失衡,就必須將量刑置于公開透明的環境下,加強量刑過程的控辯參與性。本案中影響量刑失衡的重要原因是,量刑缺乏必要的辯論。
——《京華時報》
村民“該打就打”
背景:8月21日,網友爆料稱浙江樂清虹橋鎮仙垟陳村發布了一份與當地廠房及棚戶區拆遷有關的告民眾通知書,稱對“本村轄區攔路阻擋或在工地上無理取鬧”的村民,將“該打就打,打后再講”。隨后,樂清虹橋鎮在其官方微博里向公眾致歉,稱通知書已全部撤除。
強權思維,以及由此產生的強制行動,或能一時把某個具體問題解決,卻種下了更多矛盾問題的種子,培育了對抗性的情緒,最終的走向與善治背道而馳。而當強權思維、強制行動對文明進行踐踏后,民眾生活于不安的氛圍之中,最終只會生長出更多的矛盾。
——《京華時報》
從霸氣的“告民書”來看,當地某些權力的行事風格,并沒有因為這場關于法治與正義的風暴而發生絲毫的轉變。“該打就打,打后再講”,按照這種罔顧法治的暴力思維,在拆遷中利益受損的民眾也許難免遭遇錢云會生前的命運。
——《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