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巢新蕊 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一部副巡視員劉云峰30日在“大商所2012中國塑料產業大會”上表示,將扎實推進期貨市場手續費、套保、套利、保證金及限倉等監管制度改革。而就在同一天,中金所發布修訂后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配套通知,將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由100手調升至300手。
持倉限額制度是期貨市場的一項基礎性風險控制制度。滬深300股指期貨上市前夕,中金所曾將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由籌備初期的600手調整至100手。
隨著市場規模和套期保值需求的擴大,偏低的持倉限額標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投資者的參與深度和持倉結構的優化。與境外相關市場相比,滬深300股指期貨的持倉限額標準遠低于同類產品的標準。
中金所認為,適度提高持倉限額標準風險可控,進行調整的必要性和條件已經具備。
在調高持倉限額的同時,《辦法》規定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調整持倉限額標準,并對相應異常交易行為的監管標準予以調整。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5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