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飆車案
在一些地方突發事件中,有關方面更應該以充分的信息說服公眾,以嚴謹的態度對待質疑以及可能會引發的質疑,而不是用確鑿無疑的表態,或者信誓旦旦的擔保。
——《新京報》
讓人奇怪的不是某些群體擁有非常人所及的資源和能量,而是這種資源和能量無堅不摧,幾乎可以“擺平一切”。正是因為耳聞目睹了“擺平一切”遠不只是 傳說, 正是因為對這種“擺平一切”的強大能量充滿恐懼,所以在公眾心理這一塊兒,任何事件只要牽涉“錢”“權”二字,不僅疑處容易生疑,不疑處也會有疑了。
——《南方都市報》
由于此案的極高關注度,警方的任何作為必然要經過輿論放大鏡乃至顯微鏡般的檢驗。也就是說,只要有任何一點質疑沒解釋清楚,那么警方對案件處理的公信力就必然存在缺憾。當務之急,深圳交警方面要做的,不是簡單地否認頂包,而是提供更多的關鍵性證據,以消除人們心中的疑慮。
——《齊魯晚報》
嫖宿幼女罪
“嫖宿幼女罪”的成立,等于確認了未滿14周歲的幼女也擁有性行為的支配權,同時也相當于將被“嫖宿”的、未滿14周歲的幼女視同為妓女,不客氣地說,這是立法的恥辱。
——《新京報》
公眾最難以接受的是,“嫖宿幼女罪”本身就是對受害幼女的誣名化,幼女本來就是受害者,何來“賣淫”? 公眾自始至終擔心的是,有權有勢者在摧殘了未成年人之后,有沒有躲在各種保護傘下逃避法律應有的嚴懲?司法機關的處理,又是否經得起圍觀?
——《東方早報》
逃犯變黨校副校長
這些“偽造的馬甲”或一張張“畫皮”,只要任意撕破一張就能直指騙子要害,而這些原本可以輕易撕破的“外皮”,卻長達13年沒有一張被撕破,反而成了他一個又一個堅強的“護身符”。這已經不能用“僥幸”來形容了。
——《廣州日報》
買賣器官
買賣器官,嚴重踐踏了社會秩序,如果有錢人可以從另一個人身上買器官,那等于可以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也從根本上顛覆了社會運行的基石。能不能用法律杜絕這種丑陋現象?
——《燕趙都市報》
反腐敗
中國是全球化很深入的國家,發達國家廉潔的高標準已被中國公眾見識,這些不同時代、不同條件下的信息強行壓縮在中國輿論場上,痛苦和糾結因此無法釋懷。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而要做到這一點,對中國來說尤其困難。
——《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