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損失88億
逼停這座大橋的其實并非“香港老太”的司法復核申請,而是此前香港有關機構的疏失。這筆賬也不能算到“香港老太”的頭上,更應該追究有關機構的責任。
——《新京報》
香港老太太,并非真的強悍。真正強悍的,是香港司法對于市民訴求的重視和對民意的敬畏。叫停大橋施工的是敬畏民意的香港法院,香港老太太不過是一位“狐假虎威”的普通市民。這是香港法治制度、制衡制度健全完善 的體現,也是香港公共權力尊重民意的體現。
——《中國青年報》
雖然港珠澳大橋工期拖延了時間,增加了巨額成本,但老太太的質疑權利得到了應有的尊重。在某種意義上,88億港元正是特區政府尊重民意而支付的制度成本,也是法治建設的必然代價。這當是我們理應思考和借鑒之處。
——《南方都市報》
公務員倒賣公民信息
防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需要公安部門依法打擊,也需要采取“分級查看”的權限設置。公民信息不能通過內部網誰想看就能看。有權限查看的人越少,就會越安全。
——《新京報》
不管你是企業人員還是公務員,只要違反這一條款就應該被嚴懲不貸。但不同于一般企業人員,公務員如果倒賣公民信息,應該受到更嚴厲的追究,因為這還涉及公務員瀆職問題。
——《北京青年報》
在法律評價上,掌握信息的公職人員出售或泄露公民個人信息,不應等同于一般人的泄露行為,因為其違法犯罪所侵害的法益不僅指向公民信息權利,更損害了國家公職的廉潔性,故而社會危害性更大。
——《燕趙都市報》
階梯電價
階梯電價的實施,是中國電價改革的重要一步??紤]到目前城鄉用電量的差距,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居民平均用電量也會提升。在基本用電量的標準確定上,能否為未來留有一定的空間,建立基準電價的調節機制。
——《新京報》
關于電價調整不能一次聽證就定案,必須經過一個驗證過程。比如,江蘇通過聽證初步確定了一檔不變電價為204度,可以委托第三方進行監控和調查,實行3個 月后進行驗證,看看最后有沒有實現80%的用戶沒被漲價的預期目標。如果實際情況與80%的用戶的要求懸殊過大,則應做出相應的調整和改進。
——《中國青年報》
景點門票漲價
無論是自然山水,還是歷史形成的人文景觀,都是全民所有,屬于公共資源,但當畸高的門票將“全民”中的部分群體擋在景區門外時,不能不使人困惑乃至憤懣:如果各大景區的漲價沖動始終無法被遏制,長此以往,窮人是否會失去原本屬于他們的那一份參觀游覽的權利?
——《南方都市報》
景區票價普遍貴過外國不只是個市場問題,更是一個理念問題。既驗檢著“景區經濟”的價值取向,更檢驗經營者是著眼長遠還是只顧眼前利益。當公共利益轉化成地方創收,提高內涵變成價格算計,則漲價行為愈演愈烈,難以禁絕。
——《新華每日電訊》
發改委等部門的價格監管制度還不夠嚴密(如3年期限太短)、沒有得到充分嚴格落實(如門票聽證制度,在許多地方事實上已淪為一種“過場”),這些都是十分 直觀的原因。但從源頭來看,“三年必漲”局面的形成,根本在于,目前中國的景區管理運行體制已經異化,成為一種赤裸裸的“非公益”體制。
——《濟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