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大轉正
公眾還關心正式獲批建立的南科大,能否推進“去官化、去行政化”改革,這則取決于《南方科技大學章程》能否順利通過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如果南科大在未來較長時間中不出臺真正的章程,其探索現代大學制度的步伐將難以加快。
——《東方早報》
南科大當初高舉教改大旗的沖勁會在多大程度上消退?新的改革動力源又在哪里?中國不缺大學,南科大能聲名鵲起,全在于它的改革價值、探索勇氣、創新追求。不繼續改革,南科大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就“泯然眾人矣”。
——《京華時報》
南科大終于被納入現行的教育序列固然可喜,那么,“教授治學、學術自治”與現行的教育法規之間能兼容嗎?從目前的情形看,教育部批復雖然沒有回應這一熱點,但其要求南科大遵守基本教育制度的說法,應該說也算一種委婉的回應。
——《中國青年報》
持續幾年的建校拉鋸只是象征意義的體制沖突,在未來的辦學過程中,等待著南科大的是更多不那么“顯見”的體制障礙與沖突。允許一個“脫軌”的大學運轉,無論如何都是個拭目以待的嘗試,但這并不是歡呼時刻的到來,真正驚心動魄的試驗才小心翼翼地踏出第一步。
——《長江日報》
公安局長告網民誹謗
政府官員具有雙重身份:公與私,因而就有雙重行為。本案官員聲稱,“以公民身份起訴是為了撇清濫用公權力之嫌”,但值得注意的是,其起訴所為的仍是“公共 之事”。如果以公民個人身份為個人之事,起訴“誹謗”可能成立,但以公民身份卻為公共之事,這是否可以理解為另一種形式的“公權力的濫用”?
——《新京報》
各國在司法實踐中,對官員的名譽權和誹謗訴訟都比較謹慎,普遍遵循“公共官員原則”,保障公眾對公共官員公務行為的最廣泛批評權,只要不涉及私人生活領域,一般判決“發布撤銷聲明”即可,連“賠禮道歉”一般都不會作為強制要求。
——《成都晚報》
“官告民”名譽侵權,多數情況下法院不應受理。因為官員屬于公眾人物,為公共利益計,他們必須讓渡一部分私權,允許民眾的批評、監督,哪怕批評中有一些失實或過激之處,在官民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也應理解。官員該做的是自證清白,用事實回應,而不是將民眾告上法庭。
——《河南商報》
景區漲價
景區是公共資源,不屬于某個地方、某家企業,而是屬于公眾所有;這資源不僅屬于當代人,也屬于子孫后代。對于企業,不能承包之后就急于變現、無序開發,而 應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對于地方政府,不能把景區承包出去后,就放棄了監管責任、坐等分成,而應該當好公共資源的看門人。
——《人民日報》
一路高漲的票價,影響的不僅是游客的興致,也很可能導致景區陷入價格高、人氣低、生存難的尷尬境地。因此,景區與其一味地考慮調整價格,不如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營運模式的創新。畢竟,景區要長遠發展,還是應當走公益和商業化兼顧的雙贏之路。
——《廣州日報》
蜜餞漂白劑
關停了這一兩家蜜餞廠,還有更多的蜜餞企業在孜孜不倦;漂白了這個墮落的產業,還有更多光天化日下的不堪被媒體手到擒來。我們的一些食品,正在競相進入 “比賤時代”,比的是假惡丑的底氣和膽量,等到有一天,我們真的“一磚拍下去就是一張元素周期表”的時候,還會把丑聞當做冷幽默看?
——《中國青年報》
假如市場主體的打假能夠成為一門有利可圖的生意,那么市場上的假貨會少很多,消費者也會有更多可以放心入口的食品。當然,我們還會收獲一個副產品:納稅人以較低的監管支出獲得了更好的產品和服務。
——《東方早報》
個別問題食品的曝光,乃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意識和標準的最好契機。對于食品生產企業來說,這種“他人亡羊我補牢”的意識,乃是確保自己不被消費者應急反應所擊倒,在逆境中也能全線飄紅,在適應消費者訴求中實現華麗轉身的重要能力。
——《燕趙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