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周張張 一個關乎于美國公民海外賬戶的法案——美國的《外國賬戶合規納稅法案》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于2012年2月8日頒布法案擬定細則,并預計于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該法案要求外國金融機構(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以下簡稱FFI)向美國內地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以下簡稱IRS)提供美國客戶(含擁有美國國籍和持有綠卡的美國公民)之賬戶資訊,旨在美國防止納稅義務人利用海外賬戶規避稅捐及掌握其海外資產。
因此,法案實施首當其沖的即是全球大量的FFI。
該法案要求銀行和外國金融機構盡職調查程序以確認美國人賬戶,向美國國稅局報告美國人賬戶的信息。按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IRS開放FFI申請簽署FFI協議。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簽署協議之FFI,即可避免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之FATCA扣繳。而扣繳的數額令人生畏,不合規FATCA的銀行和FFI在時限之日起,收到來源于美國的可預提的付款將被征收高達30%的美國預提稅(2014年)和轉手費用(2016年)??深A提付款包括美國股票和美國債券產生的利息收入及股息紅利和買賣美國股票或債券產生的總收益。
據了解,截至目前,大部分總部設在香港的主要跨國金融機構和國內主要金融機構對于美國FATCA法案持觀望態度,還未正式開始合規動作。普華永道中國美國稅務合作人譚仕英認為:“亞洲金融機構現在應該接受FATCA合規的挑戰?;蛟S內部在研究,還沒開始運作而已”。
對于中國以四大行為首的大批FFI來說,現在的境遇可謂兩難:在加緊學習FATCA法案及準備應對方案的同時,又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之規定。
在上個年度,美國赤字高達1.4萬億美元,面對如此龐大的財務負擔,開源節流提上了美國政府的議事日程,堵塞稅收漏洞則成為開源的重要手段。2月8日,美國頒布了上述FATCA法案的擬定細則,而之前美國國稅局連發三個通告提供了實施FATCA法案的初步指引。
銀行和其他FFI若需合規,需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與美國政府簽訂一份合約,具體需同意以下幾點:
一、完善盡職調查程序以識別現有美國賬戶持有人,以及美國公民擁有的非美國賬戶;
二、在接納新客戶時搜集更多信息;
三、向美國政府報告(美國國稅局)所識別的美國人賬戶及美國人擁有的非美國人賬戶;
四、預提并向美國政府支付不提供信息賬戶和不合規FATCA的FFI的預提稅。
FATCA繁瑣的辦理程序,龐大的執行預算,無疑使銀行和FFI望而生怯。執行該法令,銀行和FFI不僅會經受在“為客戶保密”和“合規FATCA”兩者之間煎熬,而且由于合規FATCA還會關系到不同部門的利益,如稅務、法律、技術、客戶關系、產品開發、金融等部門,還有可能增加金融機構在監管、財務和經營上的負擔等等。但不合規FATCA,它們則面臨不菲征稅,而且這也將在很大程度上減少銀行的投資機會。
在頒布FATCA上述擬定細則的同時,美國財政部(US Treasury)宣布,已與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政府達成協議,允許這些國家的銀行通過各國政府提交關于美國賬戶持有人的信息,而不是直接提交給美國稅務當局。
取道國家間建立雙邊稅務條款的方式,從而防止跨國性的偷稅、漏稅事宜,中國和美國試圖就此事商論的可能性很大,就國際間建立長期、穩定金融結構而言,此舉是具有建設性的。但就全球金融機構合規過程來看,這筆賬是“無奈的”付出。
在美國和歐洲五國的聯合聲明之后,FATCA已是既定事實,FFI如何在2013年6月30日前與美國國稅局簽訂協議,從而避免2014年1月1日開始被征收的預提稅是其正途。把合規風險和花銷減到最小將是一個不大不小的挑戰。
關于FATCA法案
美國的《外國賬戶合規納稅法案》——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于2012年2月8日頒布法案擬定細則,旨在解決美國人利用外國金融機構(FFI)避稅的問題。該法案要求銀行和外國金融機構盡職調查程序以確認美國人賬戶,向美國國稅局報告美國人賬戶的信息,并且向不愿意披露信息的客戶支付“可預提付款”時扣繳預提稅,不愿意合規的銀行和外國金融機構在取得來源于美國的可預提付款時將被扣30%的預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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