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郝大秦/文 又是一個上市前的大消息。近日飛人喬丹起訴正準備IPO的中國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很多人到此時才知道喬丹公司其實跟喬丹本人一毛錢的關系都沒有。
應該說喬丹公司的擦邊球打得還是很高明的,從未留下使用喬丹本人肖像的實證。比起國內某家醫藥公司直接在電視廣告里“消遣”大羅納爾多,喬丹公司的擦邊球還真算不上出界,不大可能被罰得傾家蕩產。
其實,就喬丹公司產品的定價而言,大多數消費者應該也能判斷出這家公司不可能與喬丹本人有什么商業合作,除非喬丹在中國是做慈善。否則以喬丹公司產品和361、安踏大體相當的價位,他們拿什么來支付喬丹的費用?
現在這張半透不透的窗戶紙徹底扯掉了,喬丹公司的便車也搭到頭了,這是件好事。喬丹公司要么把這條“原罪”的尾巴割掉,放下包袱,給社會一個交代,然后做為一家普通的體育用品公司正常地在市場中競爭,憑硬本事吃飯;要么借此機會與飛人達成合作,徹底鯉魚跳龍門,為上市增加重大利好。
另一方面,對于飛人及其團隊而言,這也是件必然獲利的好事。如看不上喬丹公司,無論在法庭上拿到多少補償,他本人已經授權的品牌在中國的拓展已有足夠的事件營銷力度,至少省了不少公關費用;要是能看上喬丹公司,大可借對方IPO的時機談出一個合作的好價碼,就此坐地分肥,當然這需要他能協調喬丹公司與他已授權品牌的關系。
雖說英雄不問出處,但是草莽豪杰們總得洗白上岸,公司上市與法律訴訟常常共同促成不得不上岸的時機。投行顧問們常常忽悠企業老總們說公司上市能提高正規化水平,經歷這樣的訴訟也許最能幫企業正規化。從此企業與相關利益方把賬算清,拿走各自應得的,或者了卻恩仇相忘于江湖,或者同舟共濟一起中流擊水。
兩種結果都不錯,當然我們更喜歡能在上市后為股東創造更大回報的結果。
(作者系北京雙高志遠管理咨詢公司 副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