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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交部自我豁免“三公”經費邏輯不通
    導語:外交部所從事的國家外交是公開政府行為,不同于國安部所從事的秘密工作,其三公經費沒有不可公開的理由抑或保密必要。

    經濟觀察網 魯寧/文 昨日,外交部向媒體明確表示,根據《預算法實施條例》,外交部需要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但根據現有《保密法》,有些三公經費信息又不能公開,所以,外交部決定今年暫不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

    媒體由此斷言,外交部是目前惟一一個明確表示今年不公開三公經費的中央部委。對于不公開的理由則涉及國家機密的保護。

    三月份的全國兩會上,溫總理所作《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納入中央政府序列的98個部委,在今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開去年三公經費使用決算和今年三公經費使用預算。由于媒體報道時的“粗糙”,導致社會輿論認定中央政府序列內的獨立預算單位就是98個。其實,中央政府序列內獨立預算單位共有101個,在把外交部納入需要公開的98個部委之列以外,至少還有國安部、國臺辦等在公眾眼里帶有“敏感”或“神密”色彩的部委,是否被納入需要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的部委名單是未知可否的。

    在媒體對敦促落實公開三公經費的“國辦”通知的報道中,同樣未明確“101-98=3”所指的那個“3”,是指哪三個獨立預算部委。從“國辦”的角度,做此“模糊”處理,顯然不是疏忽而是另有顧忌。就說國安部,為體現保密需要,它連公開的官方網站都未獨立設置,除現任部長叫耿惠昌可從中央政府網站查詢外,其余信息一概不知,當然也不大可能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誰若愣要為此糾結,那就先查一查美國中情局、以色利摩薩德等同類機構有否公開過三公經費?

    然而,外交部不同于國安部,外交部所從事的國家外交是公開政府行為,不同于國安部所從事的秘密工作,其三公經費沒有不可公開的理由抑或保密必要。何況,今年只是中央部委公開三公經費元年,各部委所公布的只不過是個“分類總帳”罷了。對已經公開的某某部委公費接待費數百萬元或數千萬元之類,民眾無非是知曉了個總量,至于巨額公務接待費都花在了誰身上?花得是否合理或必需?依然屬于天不知,地不知,民眾不知,只有部委領導層自知。所見,外交部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理由暫不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無論現有《保密法》有何籠統的參照性規定(對號入座的規定肯定不會有),都難以服眾。

     而且,對照三公經費的定義,它指維持某個公務機關或政府部門開展日常業務和履行行政職能所必需的合理行政開支范疇。眾所周知,外交部每年都得大量接待國外賓客來華訪問,國內也有大量出國人員從事外事活動,中國駐外使領館及駐各類國際組織代表機構也需大筆日常維持等,都需要大量的開銷支出。然而,拿三公經費的定義與之對照,這些開銷雖數額巨大,但肯定與外交部正常的三公經費開銷沾不上邊。所以,外交部以保密為由不暫不公開三公經費,邏輯上也難以成立。惟一可能的情形是,外交部把本部門人員出國從事外交業務的差旅費及在海外請客費用,都統統納入了三公經費之公費出國、公費接待費用的會計課目之內,與本真意義上的三公開銷混在了一起,如此這般,外交部的三公經費當然會非常巨大而且“難堪”。如果真是那樣,外交部就應該更改計帳時的會計課目,做到橋歸橋、路歸路,該保密的就保密,該公開的則必須公開。

     公開三公經費剛走出了“萬里長征第一步”,外交部“暫不公開”案例提醒管束這件事的相關機構,趕緊建立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的剛性制度約束,明確規定必須公開的內容、程度、涉密邊界和操作程序,不能再如今年這般,部委之間你看我、我瞧你,誰都不肯做出頭鳥,誰都害怕公開太多引起其它部委不滿,家家都猶抱琵琶半遮臉。最后弄得社會各界也很不滿意。

     希望明年公開前就有剛性制度出臺,使明年的公開操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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