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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稅局辟謠:假公文暴露出的真問題
    導語:面對這一虛擬的“完美新政”,國稅總局在打假之后,是否也會借勢推出一些順應民心的新政策呢?

    經濟觀察網 信海光/文 一篇寫得有鼻子有眼并在媒體上廣為傳播的政府公文竟然是偽造的。

    8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聲明稱,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公告)”并做解讀。該文及解讀內容在媒體刊登后,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從未發過該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系偽造,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將依法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而這個所謂偽造的47號文件,此前曾經在中國各大媒體廣為傳播,不僅像《廣州日報》這樣的地方知名媒體牽涉其中,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權威主流媒體也未能幸免。

    這聽起來有些荒誕,但卻是不折不扣的事實。事后追查這一假公文的傳播痕跡可以發現,假47號文件最早見諸于一家叫稅屋的稅務專業網站,當時僅是小范圍傳播,但隨后被傳統媒體作為新聞進行報道,然后又從傳統媒體穿回互聯網,就像插了翅膀一樣,變成了眾所周知的焦點新聞。

    有人以陰謀論的觀點看待此事,認為47號文其實是國家稅務總局內部真實存在的一份文件,通過互聯網提前放出,實際是為進行民意測試。這種可能性當然存在,但問題是,假47號文在網上傳播期間倍受民意推崇,如為官方測試版,在民意推崇的情況下,按邏輯應順水推舟,借勢推出真47號文才是,而不是現在的強烈否認。

    事實上,根據我個人判斷,假47號文雖然大體上看起來與國稅局以往發布的真文件形神俱似,但諸多細節上的硬傷證明,其不可能是國稅局內部文件或者討論稿之流出版本,而很可能是稅務相關領域網友的戲謔之作,以操練其對稅務正常的理解或抒發其對當前財稅相關政策之不滿,這種情況在互聯網上其實并不罕見,甚至可稱為一種文化現象。記得大概十年前,我本人即曾經在BBS上戲仿官方通訊社撰寫過一篇某鄰國要人訪問聯想公司的新聞稿,沒想到最后卻被作為真實新聞廣為傳播。

    這份國稅總局47號公文雖假,但其背后,卻隱藏著幾個真問題。其一是,在假公文變為真新聞的傳播過程中,相關媒體絕對難辭其咎,按照常識,新聞從業人員在看到此類新聞線索的時候,應該第一時間去求證其真實性,如去國稅局官方網站查看是否有權威發布等,如此則可將假新聞扼殺在最初階段,但顯然相關媒體未盡此責。事實上,在最初假公文出現的一些專業論壇上,由于專業網友素質較高,已有不少質疑聲音,有的網站甚至辨出其假,已予以刪除,但后來看到多家傳統媒體的廣泛報道后,卻對自己的判斷產生懷疑,把已刪掉的網頁又恢復回來,很有些三人成虎,莊周夢蝶的味道。

    當然,在假新聞傳播的過程中,國稅總局本身也難辭其咎,其對假47號文反應過慢,辟謠過遲,是假新聞得以大面積傳播的重要原因。

    假公文暴露出來的第二個真問題是:在法律上,這類事件是否應該受到懲處?國稅總局在聲明中稱“將依法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而根據刑法第280條,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最高可判三到十年徒刑。如果假47號文的互聯網撰寫者因為此事而被捉進監獄判刑三到十年,那他就太郁悶了。事實上,在網絡背景下,PS文化盛行,很多偽造與傳統情況截然不同,按傳統觀點,在現實中,國家公文、印章、結婚證、學位證、畢業證、駕駛證、軍官證、車輛牌照、執業醫師證的偽造都屬非法,但在互聯網上,卻有可能只是惡搞,法律應如何對待,或是值得深入討論的大問題。如果具體到假47號文件事件,我以為,撰文者只是為了表達一種對現有稅務政策的不滿情緒,而非惡意犯罪,稅務總局如能寬容待之,一笑置之,有則改之,這樣的結果,應是公眾所樂見。

    最后一個真問題是:應如何對待假47號文所反映出的現有稅收政策所存在的不公平現象?假47號文之所以能夠如此廣泛的傳播,之所以能夠吸引公眾關注,就是因為它反映出一些民心所向的愿望,這從媒體傳播所謂假新聞的標題可以看出:如廣州日報的《年終獎個稅計稅方式將修改 避免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的《年終獎計稅調整 避免“多勞少得”》等。事實上,沿用至今的2005年9號文件確實存在“多勞少得”的問題,卻一直未獲修正,而假47號文卻旗幟鮮明地修正了這一問題,并稱原征收辦法“違背了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基本原則”,也難怪網友將其贊譽為“完美新政”。而面對這一虛擬的“完美新政”,國稅總局在打假之后,是否也會借勢推出一些順應民心的新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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