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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署不會同意衛生部的記者黑名單
    導語:媒體是社會機體的免疫系統,而不是疾病,當一個人有病時不去治病,卻對自己的免疫系統發力,其后果如何,不難想象。

    經濟觀察報 北方朔/文 近日,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重申:依照我國的法律和規定,中國政府從來不允許新聞當事部門、機構建立所謂的記者“黑名單”。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采訪活動。

    這個聲明雖然沒有明確點名,但很容易讓人聯想起前些日子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主任毛群安在一個座談會上發表的言論。他說:中國健康教育中心和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正在打造一個“健康的媒體報道平臺”,希望組織更多“健康媒體”,提供相關的健康知識;為了打擊或者遏制一些極個別媒體有意誤導人民,傳播一些錯誤的信息,要加強傳播的監控;對極個別的媒體記者,我們也將建立黑名單。

    毛群安還說,我要提醒我們的記者、我們的媒體要注意,有關食品安全的報道產生的影響是巨大的,不要由于我們的疏忽,由于我們不夠嚴謹的工作態度,而給我們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給我們國家的食品工業發展造成一些負面的影響。

    毛主任同時還是衛生部的新聞發言人。應該說,他的提醒是有道理的。身為媒體人,當然應該秉持嚴謹的工作態度,當然要避免疏忽,應該忠實于新聞事實,客觀公正地報道。不過,這自有新聞規范和記者職業操守對之進行評判。“黑名單”的說法在媒體業中的反應,可用一則以憂一則以懼來概括。令媒體擔心的是,如果每個部門都用自己的標準開列一個記者“黑名單”,那么誰還敢搞輿論監督,誰又能搞成輿論監督?輿論監督的環境將急劇惡化,中央多次強調的“創造條件讓人們監督和批評政府”也將流于空談。令媒體感到恐懼的,則是其中傳達出來的對媒體的有罪推定思維,以及按部門好惡對媒體擅行賞罰的專橫。如果一定要說,當下中國存在著以誤導公眾為職志、以傳播錯誤信息為樂趣的媒體,對這樣的媒體,要以高壓之態進行打擊,并且在此基礎上,對媒體予以“健康”與“不健康”的甄別。那么使用何種標準做此甄別,做此甄別的目的何在,是否也可以擺桌面上攤開了說清楚?否則,媒體人難免會猜測,甄別是為了封殺,而封殺利刃所指,那些積極從事食品安全監督報道描了黑、亮了丑的媒體或許才是不能明言的目標。

    其實,對于當下食品安全問題的癥結,社會輿論是有共識的,那就是監管不力、不良商家的作惡成本太低。甚至也可以說,輿論監督力度偏弱也是原因之一。但衛生部的黑名單構想一出,傳達給公眾的信息是,食品安全成了問題,責任似乎在于媒體;食品工業出現的危機,不在于自身的問題,而在于媒體對這些問題的暴露。這不由得讓人想起王小波筆下的花剌子模國,在這個奇異的國度,國王應對壞事情的方法,不是面對壞的事態,而是殺掉送來壞消息的人。

    這恐怕并非衛生部門的初衷。我們相信經過輿論的廣泛討論,衛生部門自會擇善而從,所謂黑名單不會有出籠的機會。但是,此一事件,仍然需要社會警惕,需要公權力反省。

    包括此次黑名單事件,近年來發生了一系列公權力威懾、恐嚇媒體的案例,其中最驚悚的,是縣委書記派人進京抓記者及“搶錄音筆”風波,他們為轉型中國提供了令人拍案驚奇的情節喜劇,而其背后,反映的是公權力面對媒體時的傲慢與偏見。這種慣性心態,遭遇到日益強勁的輿論監督潮流的挑戰,使得如何面對媒體成為公權力深刻的焦慮。焦慮才回應對失措,才會有雷人之舉。對此,需要公權力端正對媒體角色的認知,須知在現代社會,媒體角色的正常發揮,是社會良性運作的必要條件,媒體是社會機體的免疫系統,而不是疾病。對此,郴州原紀委書記曾景春臨刑前對記者所吐的真言不妨記取,當記者問他,什么對反腐敗最有效果時,他答:輿論監督。

    當一個人有病時不去治病,卻對自己的免疫系統發力,其后果如何,不難想象。所以,當記者不安全時,不但食品安全談不上,社會的安全也同樣談不上。

    (作者為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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