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廈中南海”
官員的名義收入與實際收益之間,到底有多大的差距,是一個猜不透的謎。與其讓這個謎存在,真不如透明其事,也免得官員們掠奪取利了,還來講“收入太低”。
——《東方早報》
網絡反腐
公民的言論權、監督權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不能因為在通過“我行賄了”這種網站行使這些權利時可能存在誹謗,就否定此類網站的輿論監督意義。
——《東方早報》
彌合官民的信任裂痕,及時認真處理好每一起公民舉報,積攢公民對官方網絡反腐的信心,如此,“我行賄了”就只是反腐征程上的一段插曲。
——《京華時報》
如果“我行賄了”網站是不合法的,那么任何網絡舉報也都是不合法的,任何網絡曝光同樣是不合法的,如此,很多腐敗就會被藏匿,很多丑聞就會被掩蓋,那些貪贓枉法者就少了一份顧忌,多了一份囂張。
——《中國青年報》
這是公民自我組織的、在言論自由許可范圍之內的行為,或許有很多不規范的地方,但并不違反現行法律,而是對于現在反腐工作的有益補充。
——《南方都市報》
微博開房
我們總是說社會道德如何淪喪,其實不是百姓們出了問題,往往是一些心口不一的官員們裸了之后給社會帶來的幻滅感所致。而他們得到的,只是一次勸誡。
——《新聞晨報》
說是“自首”,不夸張。只是比起上次安徽一國土部門公務員的“微博自首”而言,謝局長的“自首”形式更加不落窠臼而已。
——《揚子晚報》
官員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必須在生活作風上有更高的要求和追求,決不能因道德迷失、作風敗壞而使公權力受到玷污和腐蝕。
——《齊魯晚報》
固然有很多官員順應時代脈絡前行,也有不少官員順著時代脈絡就走到溝里去了。他們在這個時代當中最大的目的是滿足自己追趕欲望的私欲,并非是覺得那些新的傳播方式與科技產品是真正改變社會的東西。
——《東方早報》
律師偽證罪
在律師圈內,對刑事案件采取罷辯或變相的罷辯早就開始了。這是一個危險的信號。如果哪一天,在刑事案件中真的出現了律師的集體缺席,就意味著每個公民的權益都處在危險之中,都在面臨現實的嚴峻的威脅。這樣的場景和后果讓人不寒而栗。
——《南方都市報》
盡快完善監督問責機制,讓這類官員“落馬”成為常態,才能從根本端正政壇和社會風氣。但愿停了職的謝局長郁悶之余,能把各方面的錯與非錯都理清楚。
——《新京報》
在這里,網民們憑著網絡與微博的工具,憑著網絡的自由精神,他們成為網民記者,發展了傳統媒體記者缺失的“扒糞精神”。
——《燕趙都市報》
治理收費公路
要使此次收費公路專項清理行動真正見效,徹底根治頑疾,還必須加大對責任主體的行政與法律問責,斬斷收費公路背后的利益鏈,并讓那些違規的地方和部門受到應有懲罰。
——《人民日報》
很多公共領域,其公共性質轉換為商業性質,政府從公共服務提供者變身為商業銷售操盤手,或者商業特許狀頒發者和商業資本合伙人。這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政府的性質,政府得以成為特殊的利益方,而且集權力和利益于一身。
——《齊魯晚報》
根治收費路橋問題,當從法律與制度層面發力,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要進入“高速公路”快速行駛,制度的與時俱進更要進入“快車道”。
——《燕趙晚報》
當收費站已經與一個巨大的利益鏈綁在一起,尤其是和地方政府綁在一起,他們是不會害怕輿論曝光和部委清理的。所以,要想徹底打破這種利益捆綁,首要的一點,就是徹底打掉地方政府的保護傘,使其不能也不敢為超期收費的路橋收費站保駕。
——《新京報》
相對于專項治理的成本,調整地方財政體系的成本要大得多,但這是必須走的一步。對地方的利益和義務梳理得越清晰,地方與中央部門的協商性就越強,公路收費專項治理的效率也才會越高。
——《京華時報》
改革已步入“深水區”,到了“啃骨頭”的階段,不少利益集團有著可靠而穩定的權力庇護背景,他們在利益博弈中騰挪捭闔的沖動和能量,顯然是不可小覷的??梢哉f,缺乏足夠的力量加以制衡,他們會繼續占足便宜。
——《南方都市報》
積分落戶
論是為了吸引到更貼近市場需求的人才,還是解決現有的外來人口問題,北京的戶籍改革都應該“逐步開閘、階梯放水”。
——《新京報》
戶改的意義在哪里呢?當然就是要剝除附加在戶籍之上的這些特殊利益,使之均等化、公平化。積分入戶的意思卻是要固化既有戶籍者的種種特權與福利,這與戶改的“平權”取向顯然背道而馳。
——《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