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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roupon前傳:團購非我本意
    導語:

    從來沒有什么東西能像Groupon這樣,可以讓小型企業銷售額的增長如此迅速。

    眾所周知,團購這件事,大家抄的是Groupon。其創始人兼CEO安德魯·梅森(Andrew Mason)在今年年初確認公司要在年內IPO,最近有關他們IPO的風聲傳得越來越密集,估值據稱已達250億美元。

    可你或許并不知道,Groupon之前根本就不是做團購的。一開始,他們要做的是一個叫The Point的網站,該網站試圖使用時間管理的概念,讓一群人在限定的時間內,去完成同一件事情。

    來吧來吧,大家一起買個東西 

    2007年的時候,Groupon創辦人安德魯·梅森在一次創業家的聚會上提出建立The Point網站的想法,當時他講得頭頭是道,信誓旦旦地宣稱,這個叫The Point的網站一定會改變全世界!

    The Point于2007年推出,其中一次一呼百應的倡議是在芝加哥上空建造一個圓頂,以解決這座城市全年的保暖問題。憑借可觀的曝光率,網站從沙丘路(Sand Hill Road,硅谷著名風投一條街)的NEA等基金獲得了480萬美元的風投資金。

    可惜事與愿違,沒過多久他們就發現,The Point的生意很差,完全沒什么人玩兒。沒有足夠的流量,也就無法靠廣告收入維持運營。梅森的一位助手建議購買與社會問題有關的谷歌搜索熱門關鍵字,比如“大麻合法化”。通過這個辦法,梅森的確得到了流量,只是流量的來源不對路。一些地下迷幻樂隊,比如跳梁小丑合唱團,也叫Juggalos的瘋狂粉絲開始把The Point當成了他們的在線樂園。

    2008年,隨著網站持續虧損,梅森懷著沉重的心情解雇了自己的朋友。不過,他從The Point中發現了一個前景:某些最有聚合力的活動把消費者匯集到了一起,產生了購買力。

    梅森從而開設了一個叫Get your groupon的博客,從不同的供貨商那里為讀者提供不同的交易。由于這么做幾乎沒有成本,他的投資者鼓勵他繼續推行這一策略。它使用的是之前The Point已經制作好的插件,所以這個網站前前后后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便搭建好了。

    梅森帶領的七人團隊每人每天要接100個電話,都是來詢問有什么打折活動的。有時成交量能給他們帶來一些“小費”——這表示他們達到了供應商要求的最少成交數量,而有時候則不能。

    有一次,借助一份包括5000個用戶的郵件列表,Groupon賣出了100張特殊體驗通行證,所謂的“特殊體驗”,是指在漆黑的房間里,浸在裝有37度鹽水的隔音倉中一小時。“誰會想到會有這么多人對關起來進行感知剝奪實驗感興趣呢?”

    隨后的6個月里,Groupon先后進駐波士頓、紐約和華盛頓,為各個城市提供了單獨頁面,放置了該城市當日的交易項目。超過一半的訪問者因為朋友的推薦瀏覽了網頁。

    Groupon的銷售員大部分在芝加哥上班,收入靠工資加提成,掙錢多少取決于營收和退款率。編輯則拿到相當于入門記者的收入,大約是3.5萬美元一年。阿龍·維斯現在是Groupon的主編,每天要審查的稿子數量相當于一部190頁的小說。

    去年3月,馬薩諸塞州貝德福德市(Bedford)的一家飛行學校:東海岸航空俱樂部(East Coast Aero Club),提供了入門級的直升機駕駛教程,原價為225美元,團購價69美元。隨著團購人數迅速攀升至2500人,交易不得不在上午11點就提前關閉——本來該俱樂部的預期人數是200個。

    接下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Groupon在短短半年內損益兩平,員工達到100多人,每個月狂增100萬用戶。

    而包括安德魯·梅森在內的創辦人早就默默先賣掉了1.35億美元的老股給俄國投資公司DST,賺進大把現鈔。Groupon創建第17個月的時候,從DST為首的投資方獲得1.35億美元的融資。DST也是Facebook和Zynga的投資人,梅森沒有公開他的具體股權比例,據他稱少于50%。

    掐指一算,從他們對著一個無人喝彩的The Point一愁莫展到成為億萬富翁,差不多只用了1年的時間。

    梅森講:當時The Point犯的錯就是主觀地認為人們想要什么,然后花了長達10個月的時間才發現根本不對路。點子好不好不是由自己決定的,而是由大眾來決定。

    怎么才能知道大眾喜歡什么?“如果可以選擇的話,做一個非常小的東西,讓大眾直接玩兒,”梅森說,“然后試試不一樣的做法,最后你一定會把它弄對的。”

    我不是硅谷的技術宅男 

    至少,馬克·扎克伯格在創建Facebook之前,還在哈佛寫過一陣子計算機程序。而安德魯·梅森這個與計算機毫不相干的29歲西北大學音樂系畢業生,卻實現了互聯網公司的理想境界:海量交易、快速贏利,并在線下商家和線上買家之間建立起牢固的關系。

    他是怎么做到的?讓我們來聊聊這個年輕人吧。

    梅森不是硅谷的技術宅男。他在匹茲堡市郊長大,他的父親是鉆石銷售員,而他的母親則是一位攝像師。他曾經的夢想是獻身音樂,而非計算機。他6歲時就開始上鋼琴課。在西北大學,梅森組建過一支搖滾樂隊,他把這支樂隊描述為朋克、披頭士和凱特·史蒂文斯(Cat Stevens)的結合體。

    “直到25歲之前,我都覺得自己會成為一名搖滾音樂人,”他說,“但我的目的并不是為了成為搖滾明星,而是想成為反主流文化的一分子。”

    梅森不安分的企業家精神也很早就顯現出來。每到周六早上,15歲的他就會從面包店購買新鮮的百吉餅(bagels),然后到鄰居家門口兜售。大學畢業后,梅森自學了計算機編程,在英納沃金公司(Inner Workings)擔任程序員。

    英納沃金是芝加哥一家把印刷工作分包給出價最低投標者的公司。在那里,他策劃出了一個網站創意:在網站上張貼一些尖銳話題的熱門文章,例如伊拉克戰爭和醫療保險,并議論揭示文章作者的真實意圖。

    2006年梅森獲得了芝加哥大學的一筆獎學金支持,讓他攻讀公共政策的碩士學位。幾個月之后,英納沃金的創辦人埃里克·列夫科夫斯基(Eric Lefkofsky)聽說了梅森的計劃,給了他100萬美元的天使基金來啟動這個揭露真實意圖的網站。

    這個創意后來變成了前文提到的The Point網站。

    有人說梅森會像之前的許多互聯網商業公司那樣,自己把自己帶進死胡同。梅森對此不屑一顧:“無論是收音機、電視、報紙還是別的什么東西,從來沒有什么東西能像Groupon這樣,可以讓小型企業銷售額的增長如此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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