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可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權
網絡版專稿 記者 焦建 新華社19日授權全文播發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該文件由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該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文件提到,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決定指出,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全面分析了形勢和任務,認為在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系統回顧、總結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光輝歷程和寶貴經驗,進一步統一全黨全社會認識,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推動城鄉統籌發展,對于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決定指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而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也在農村,全黨同志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銳意改革、加快發展,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進程中,努力開創農村工作的新局面。
決定具體內容分六部分,分別是:
新形勢下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意義;
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大原則;
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強農村制度建設;
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
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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