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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違法成本過低
    龐麗靜
    2011-03-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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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龐麗靜

      全國人大代表、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志國今年是第六次遞交有關加強食品安全的提案。只是六年前遞交的是加強食品安全法立法的建議,今年則將重點放在了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力度方面。

    加大處罰力度 保障食品安全

    經濟觀察報:今年的“兩會”,你為什么再次提交有關食品安全的提案?

    金志國:這次“兩會”,我向大會提交了“關于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執法力度的建議”。

    我們現在已經生活在恐懼的環境當中,對于空氣、食品、飲料,都會感到恐懼。到超市買東西,有很多的不放心。在國外,比如日本、歐洲和美國等,就不存在這些心理障礙。因為這些國家的執法力度和監控措施,約束著壞人做不了壞事,好人更不可能去做壞事。

    作為兩會代表,更大的是一種責任,是要呼喚整個社會文明起來,要講究責任,講究誠信。不負起責任哪會有誠信?標榜自己有誠信的人,未必就是有誠信的。誠信是做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

    經濟觀察報:具體應該怎樣加大執法力度,有效解決食品安全問題?

    金志國:《食品安全法》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確定統一的監管標準,完善風險評估機制與召回制度,強化安全事故的處理方式,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的法律責任等幾個方面。但近期發生的“皮革奶”、鎘米等食品安全事件,又讓我們看到了一些新的問題。

    《食品安全法》出臺以后,食品安全違法問題還是層出不窮,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成本過低。

    據報道,在查辦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中,一個涉嫌生產銷售數十噸三聚氰胺問題奶粉的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緩刑三年。這種量刑畸輕的做法,一定程度上也帶來了食品安全執法的困境。

    因此,要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違犯反律法規的要從嚴判決。今年2月25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對食品安全犯罪的處罰更為嚴厲,這是一種可喜的進步。

    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還暴露出“多頭分段管理”體制存在著問題,難以適應日益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需要完善和理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針對實際工作中反映比較集中的監管空白和交叉問題,應抓緊細化各監管部門具體職責,實現全鏈式監管和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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