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2009年我們面臨的考驗
今年我們面臨巨大的挑戰
主持人:目前國外的金融危機深化,國內的經濟危機加劇,展望新的一年,一切似乎都不容樂觀。
賀衛方:確實如此。不過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國內有些人還在揚揚得意,甚至幸災樂禍,認為“敵人在一天天爛下去,我們在一天天好起來”。這種心態很有害,它可能遮蔽我們的視野,影響正確的判斷。要知道,對于西方國家來說,金融危機畢竟是在成熟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問題,而對我們來說,一來沒有經驗,二來體制性缺陷導致我們的反應能力很差,可能會釀成大問題。第三,我們的應對舉措常常是失當的,最后可能留下嚴重的后遺癥。
主持人:體制性缺陷是指什么?為什么存在體制性缺陷?
賀衛方:中國社會還處于轉型期,朝哪個方向走其實也不是特別的清楚。過去說“摸著石頭過河”,現在改革已經進入到深水區了還“摸著石頭過河”,石頭摸不著了,人都被淹沒了!目標不清楚,大家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走,以至于有人說“改革死了”,改革已經停止了。說“改革死了”或許有些過激,但是現在確實看不到在積極地開拓性地去解決問題,令人感覺消極,過一年算一年。比如,由于媒體言論方面的控制,使得許多問題凸現不出來,官方對危機的反應總是慢好幾拍。由于一旦出現問題,上邊總是很焦慮,很憤怒,“領導一生氣,后果很嚴重”,所以下級官僚傾向于掩飾問題。這樣的一種下級向上級負責任的體制,再加上媒體的地方控制甚至禁止媒體異地監督,使得許多問題都顯現不出來。
主持人:并不是不存在,而是根本就沒法知道。
賀衛方:直到問題很嚴重,最后爆發出來才知道。對底層民眾來說,有時候必須把事情鬧大,才能夠驚動中央。對于整個國家的治理來說,體制性缺陷帶來了很大一個困境——事事被動,事事最后受制于壓力。不僅問題顯示不出來,而且由于新聞方面的控制,使得解決問題的方案也顯示不出來,因為它不足以調動所有國民的心智和智慧去提出一些合理的解決方案。民智開啟不了,問題的解決就只能倒退到最原始的方式,那就是回歸“叢林規則”,強權即公理。像去年的“楊佳案”就告訴大家,一些問題其實不至于最后釀成那么大的后果,如果警察執法過程中間所出現的一些違法行徑能不斷被揭露出來,然后促進警察文明、嚴格地執法,可能“楊佳案”不至于會發生。
主持人:即使發生了,人們也會理性對待??墒鞘潞缶W絡上會出現了那么多歌頌楊佳的慷慨激昂的言詞,楊佳仿佛成了一個英雄。
賀衛方:我覺得,這種事情應當引起特別的警覺,這是一個涉及國家制度建設的大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個案。類似的問題不能公正地解決,不能形成一種有效的制度,一個轉型期的社會就會遭遇巨大的挑戰。
現在看起來非常不樂觀
主持人:這些挑戰具體表現在什么地方?
賀衛方:比如群體性事件。2008年群體性事件就頻頻發生,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2009年群體性事件可能有急劇增長的勢頭。失地農民、城里邊打工族失業、大學生就業問題,等等,如果處置不當,都可能釀成事端。
其實,哪個國家都可能出現問題,可怕的不是出問題,而是以掩耳盜鈴式的壓制性方法解決問題。應對各地頻繁發生的事件,不能通過官僚化的模式,通過下達文件、傳達指示、學習領導講話去解決問題,而是急需構建合理的溝通處理機制,必須有一個非常有效的平臺,讓民眾感覺到他們的事情能夠得到公正的解決,比如說司法就是一個最直觀的平臺。
主持人:30年來,我們也一直在努力建設法治國家。
賀衛方:公民意識,公民的權利意識在不斷覺醒,法律條文也在飛速制訂,但是我們的司法看起來仍然非常懦弱,沒有主導權,法律盡管有清楚明確的規定,但是面對一些案件,法院不去積極受理而是在等待上級指示!
你知道,我一直在關注司法領域,希望它能夠有效地去實現正義,通過具體個案的判決,公正地解決問題,使得社會矛盾能夠得到及時消解??墒?,現在看起來非常不樂觀,司法機關受控于地方政府,越來越地方化,法律機制越來越軟弱。
主持人:司法如果不能發揮保障公民權利的作用,民眾就會對司法充滿不信任。
賀衛方:我們看到,其他一些國家有時候社會危機也非常嚴重。例如,日本的海水污染導致的嚴重危機,美國三十年代的經濟大危機,法院在解決這些危機過程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民眾會認為,別的方面都會出現問題,但只要國家還有公正的司法在,問題都可以解決。法院當然也會受到某種壓力,他們的判決也會發生某種局部的不公正,但是關鍵就在于他們是否能夠有效地說理,一個案件能夠大致上加以解決,這樣的話可以讓熱量不斷地得到釋放,不至于讓巖漿在地下積聚,最終火山爆發、玉石俱焚。
主持人:這正是這些國家能夠安然度過社會危機的根本原因
賀衛方:不僅如此,在今天這樣一個世界上,一個國家是否能夠受到其他國家的尊重,其實很大程度上在于內政。而內政的方面最大的問題在于,當發現社會中間的弊端時,能否采取有效的方式加以解決,而不是一味的墨守陳規,陳陳相因,一直等到最后街上都沖上坦克了才想到國家處在危機中。
所以,中國下一步的改革怎么走,是否能夠有一個真正的方案,然后切實地按照方案去推動,構建一個能夠有效回應社會危機的政府體制,一個能夠清晰展現社會問題、展現國民才智的新聞體制,以及一個能夠公正處理社會危機的司法體制,這是至關重要的。
法律解決不了問題,律師就變成了革命領袖
主持人:現在地方政府在處理群體性事件時,習慣于將其政治化,說是“少數人別有用心的人煽動”,定性為政治事件。
賀衛方:“政治化”是我們處理問題的一貫思路,而且,這是推卸地方責任的一個最好辦法。一旦定性為“政治問題”,就可以不再追究地方決策的某些失誤,甚至連腐敗等問題都可以容忍,只要你政治上沒問題。
主持人:這樣在處理上往往是脫離了法律軌道,也就不可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賀衛方:我想起托克維爾的話:“在美國,幾乎所有的政治問題都會或早或遲轉化為法律問題,由司法來加以解決?!蔽覀兊那闆r正好相反,我們的法律問題都可能最后轉變成政治問題。
現在,司法行政部門嚴格限制律師介入到維權運動中。而我認為,政府應該鼓勵律師參與各種維權運動,無論是環境方面的,還是艾滋病傳染方面的,所有這些權利保障,如果有律師來代理的話,他就必須受制于法庭,以理性的方式去解決??疾煊臍v史時你會發現,歷次社會變革過程,或者說利益調整的過程,律師都是在第一線,通過法律解決利益沖突。法庭總要考慮到某種妥協的可能性。一個國家最可怕的事情是,當社會出現了嚴重危機的時候,最后律師被迫成為革命領袖。法國就是這樣,法國大革命就是律師變成了革命領袖,為什么?因為律師沒有一個空間能夠向他的客戶去昭示:國家的任何危機可以通過法律來加以解決。
主持人:列寧也是學法律出身的人,最后變成革命領袖。
賀衛方:因為沒有路可走了,死路一條了。律師只能用他的三寸不爛之舌去掀起革命,去鼓動大家徹底打爛舊制度。逼著律師變成革命領袖,這是一個可怕的結局。
地方民眾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而找律師,恰恰說明他們還是希望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這是多么好的事啊。為什么阻撓他們,逼著他們以其他方式(如上訪)來表達訴求呢?很不可思!
主持人:其實也簡單,因為利益決定了地方政府不可能嚴格遵循法律去解決問題。例如農民土地,如果嚴格遵循法律,怎么可能以每畝兩萬從農民那里強行拿走土地,然后轉手以20萬、甚至200萬出售給開發商呢?
賀衛方:現在利益確實已經成為一個特別中心的考量,所以需要整合利益的平臺,讓不同的社會階層能夠清楚的意識到,利益到底是什么,到底應該如何分配能夠達成雙贏格局,或者多贏格局。這樣的平臺如何建立?這需要民主。沒有民主,就會產生權力的掠奪,民眾就以暴力進行對抗,整個社會陷入“叢林時代”。
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解決社會沖突
主持人:說到民主,一些人總是充滿不屑,另外一些人則總是充滿恐懼,認為說一旦搞民主,一旦搞選舉就會陷入混亂。
賀衛方:民主真的會導致天下大亂?這是自我構筑的一個虛幻的、而且在不斷強化的恐怖前景。其實,只要想想現代政黨政治對民族或種族溝壑的整合功能,看看希拉里與奧巴馬可以是同黨,可以并肩組閣,就知道那種認為一搞民主就會帶來民族分裂的觀念是多么荒唐和幼稚。我實在不想對這些人的觀點進行辯駁。
主持人:大家已經認識到,民主和法治是社會穩定的根基。三十年以來的中國社會發展,實際上已經逐漸昭示了一條道路,就是應該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
賀衛方:在“文化大革命”結束后,《光明日報》上有一篇文章題目就是《要大大發揚民主,大大發揚法制》??梢哉f,從十年的浩劫中走出來的中國人民痛定思痛,認識到了民主和法治的價值。七十年代末開始,我們還是真誠相信的,包括最高層,包括一般民眾,都還是真誠相信的。在八十年代的時候,西方世界多么歡迎中國,歡迎一個亮麗的、非常開明的國家,一個走向越來越開放的國家。但是到現在,有時候卻要對民主和法治打折扣?;蛘哒f,旗號跟實際行動之間發生了劇烈的沖突,有時候實際行動完全把旗號給否定了,這讓外部世界也變得很難理解,看不懂。因為一些人在民主和法治這兩個基本價值觀上都在不斷動搖。
主持人:一些人激烈批評普世價值,就認為民主和法治都沒有普世性。
賀衛方:要問問我們究竟還信不信這個?強調中國價值,中國社會的特殊性,中國價值的特殊性,質疑普世價值,這是一個特別大的問題。所謂“不折騰”,我覺得這是最大的折騰,讓我們心里覺得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我總覺得,2009年是否能夠具有足夠的社會積累突破這樣一個困境,是對我們國家的大考驗。不止是對當局的大考驗,也是對國民的大考驗。也就是說,我們能否把思路理得更清楚,能否鍥而不舍地沿著一種更加健康的,漸進的模式走下去,打通多樣化的途徑,而不是非常簡單地尋求暴力的方式?走出困境的辦法,就是重歸歷史共識,堅定對民主和法治的認同,堅持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解決社會沖突。唯有此,才能避免社會動蕩,順利走過已經注定不平穩的2009年。
現在普遍都擔憂,中國能否平安走過2009年。我祈望,這種擔憂別變成一種希望,別變成一種普遍的希望。
(作者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著名法學作家)
(文章來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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