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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之明:土地使用存疑(1)
    網商 楊萍
    11:10
    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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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商記者 楊萍 這家“光之明”的低碳產業園,近年來有諸多榮譽光環加身:在今年4月舉辦的“2010中國低碳經濟論壇”上,深圳市光之明(國際)低碳產業園被評為“2010中國低碳新銳園區”,該園區董事長李政欽被評為“2010中國低碳新銳人物”。之后,在“2010中國(深圳)國際節能減排和新能源科技成果轉化及投融資博覽會”上,該產業園又拿到了“低碳先鋒園區獎”。

    鮮花掌聲未歇,就有人砸過來一塊磚頭。光之明低碳產業園剛剛嶄露頭角,就被爆出“非法占有國有土地搞違建”。

    今年6月10日,南方都市報一篇名為《寶安區4萬平方產業園招商,竟是占國有土地搞違建》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該報道指出,光之明(國際)低碳產業園所占據的近4萬平方米土地,原為深圳市寶安區鴻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租借的臨時用地,并早在2003年11月因租約到期被當地主管部門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為此,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兩次下發《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書》。此后,負責監管國有土地的寶安區城管局稱,他們將于6月20日前將“違建”清拆完畢。

    時隔5個月,本刊記者獲悉,光之明低碳產業園不僅沒被清拆,反而還在熱情招商,同時還了解到,部分低碳型企業有心入駐,又擔心園區存在隱患。為此,本刊記者近期前往深圳寶安區調查此事。

    產業園還在招商

    進入位于深圳寶安寶城28區的這座產業園, “光之明(國際)低碳企業總部” 、“光之明(國際)低碳產業園”等字樣異常醒目。園區門前停放了一排標有“光之明”字樣的產品宣傳車。一個個臨街門面已基本建好,室內還堆著一些沒有運走的邊角余料。除了保安人員在巡邏外,偶爾還會看到保潔員在打掃衛生。外觀看去,偌大一個產業園顯得冷冷清清。

    本刊記者以企業咨詢招商的身份,被保安領到2樓辦公區。這里顯得格外繁忙,工作人員或搬東西,或打掃,樓上樓下忙個不停,記者被晾在招待室無人接待。再次詢問,則被告知明天園區要搞活動,負責人在忙著布置場地。

    稍后來到另一間辦公室,一位姓梁的先生接待了記者,他透露說,園區“明天準備搞一個低碳環??破战逃杏憰?,然后介紹說:園區的一期工程大概在今年12月底就能完工,目前還在招商。咨詢的企業已經達到100家左右,談好的有三四十家。記者詢問具體有哪些企業入駐,卻沒有被告知,只是介紹了許多企業的入駐條件,租金及入駐后的種種便利。

    記者在該園區的招商資料上看到這樣的描述:整個園區占地面積37310平方米,建筑面積近10萬平方米,可容納國內外大中型企業近千家,是目前國內首家“低碳產品展覽交易中心”。

    之前,作為該園區投資管理方的光之明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李先生接受采訪時說,他原來是寶安區城管局下屬深圳市寶安區鴻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員工,和鴻興簽過土地使用合同,今年4月,公司已經向寶安區發改局申報社會投資項目備案手續。

    而記者從其他渠道獲知,今年3月30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寶安管理局已經向寶安區城管局下達過深規土寶(2010)113號《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書》,該決定書顯示:你單位原下屬公司深圳市寶安區鴻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臨時用地合同已于2003年11月14日到期,根據相關規定和臨時用地合同約定,要收回這37310.4平方米土地的臨時使用權。

    今年5月20日,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下達的第二個《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書》顯示:寶安城管局原下屬公司深圳市寶安區鴻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的臨時用地合同已于2003年11月14日到期,經查,鴻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已于2001年2月7日被吊銷營業執照,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收回這37310.4平方米土地的臨時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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