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三項罪名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國美前老總黃光裕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馬巾坷 據正義網18日最新消息稱,今日黃光裕案剛剛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宣判,黃光裕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據悉,上午8時左右,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門口已經開始提高警備,北門與西門的街道已經開始管制。8時20分,警察在法院北門和西門拉起警戒線,開始再次巡視。據悉,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位相關負責人也親臨現場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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