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馬巾坷 東方航空公司(下稱“東航”)日前,明確發布信息劃定金額賠付方案,此舉在國際上還未有先例。
據現代快報消息,從上周開始,東航就向其常旅客、東方萬里行會員發送信息稱:東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誤4小時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況,只要參加了東航航空旅行保障計劃的,均可獲賠600元人民幣。如果行李延誤超過8小時及以上的,可獲得賠償1000元人民幣。
目前,國內各航空公司對于因航班晚點的賠付,一般參考的是2004年6月民航局發布的《對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該意見對于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除按照規定做好服務工作外,還應根據航班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延誤8小時(含)以上不同延誤時間的實際情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
但現在指導意見卻在實際操作中造成很多麻煩,因為這個意見并沒有制訂統一的“民航延誤航班賠償標準”。國航、南航等6家航空公司也一直都對航班延誤后具體的賠償標準予以回避。因此東航此舉算是開了一個好頭。
據報道稱,也有外界人士對此質疑稱,東航此項航班延誤賠付方案,其實是有償服務,因為獲賠的前提是必須參加東航航空旅行保障計劃,而該計劃是需要事先向旅客收取20元費用。
對此,東航方面回應稱,提前收取的這20元同時包括了一系列的其他保障,比如行李延誤,人身保險等。在發生延誤后,只要旅客的東航機票未退票,并且由東航主動為旅客安排搭乘替代航班(非東航班機),也可獲賠。
東航一位官員稱,即使沒有參與這個付費計劃,航班延誤超過4小時,一直以來也能獲得賠償,具體的賠償金額則根據延誤時的不同情況,分別與旅客談判支付。
目前,國航和南航均沒有跟進東航的這一賠付標準。
國航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國航的準點率比較高,延誤后的服務也很周到,每年超過4小時以上的延誤發生率不到2%,所以不需要像那些經常發生長時間航班延誤的公司那樣作出高額賠付,并且國航也已按照指導意見要求,視情況給予誤點旅客經濟賠償。
南航也稱,會根據指導意見要求,做好服務,必要時提供賠償,不過現在沒有推出現金賠償標準的計劃。
有業內人士對東航此次開創先例的表現稱,出于競爭需要。東航此前在準點率方面,與對手相比,并不占優,而這一回通過賠付標準做文章,樹立一種以自己為標桿的行業規范,有著獲取最大競爭優勢、爭當行業龍頭的深遠意境。此外東上航合雖然已敲定,但合并手續約需時半年時間,所以成為中國最大的航空公司還需要一些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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