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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星航空生死1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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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9
    劉偉勛
    經濟觀察報 記者 劉偉勛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紙“閃電”裁定,徹底粉碎了民營東星航空有限公司(下稱“東星航空”)的復航夢想。這家曾經意氣風發的民營航空公司在飛上藍天三年后折翼,成為中國第一家走向破產的航空公司。

    過去的150天中,圍繞著東星航空的生與死,原股東、債權人及意向投資方出于各自的利益訴求結成重整陣營,與堅持主張東星航空破產的武漢市政府進行了明暗相間的較量,其間波瀾不斷,但最終沒能改變東星航空被破產清算的命運。

    惟一一個獲得重整機會,但最后時刻選擇放棄的知名投資人汪潮涌對本報說,這是一個沒有贏家的結局。

    破產終局

    看到武漢市中院的公告,過去5個月中一直在為東星航空起死回生而奔走的東星集團副總裁趙長兵,在8月27日早晨發給本報的短信中,以“史無前例”和連續三個感嘆號表達他的憤慨。

    8月27日,武漢市中院對外發布了編號為(2009)武民商破字第4-21號的公告,宣布于8月26日依法裁定宣告東星航空有限公司破產清算。這份簡短的公告如同一份 “死刑判決書”,決定了東星航空的破產命運。

    根據現行的破產程序 “一審終審制”的原則,東星航空被破產清算已不可逆轉,支持重整方已沒有上訴的權利。同時,唯一獲得重整機會的北京信中利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信中利”),也已在武漢市中院的裁定公布之前決定放棄。

    信中利董事長兼總裁汪潮涌稱,在8月25日武漢市中院召開的聽證會上,聽到東星航空的破產管理人再次提出重整東星航空需要9億元以上資金時,他產生了退出的想法。因為對信中利這樣的股權投資企業而言,9億元代價過高,與參股其他航空公司相比,東星航空已不具備投資價值。

    按照信中利和東星集團提出的重整方案,首期投入2-3億元的資金,租賃3架飛機,就可以讓東星航空重新起飛。步入正軌后,東星航空還將引進國際大型航空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并在3年-5年內走向資本市場,成為一家股權多元化的公眾公司。

    東星航空的破產管理人堅持認為東星航空負債巨大,且失去了航線、飛機等相關資源,因而缺乏重整的基礎和價值。東星航空的破產管理人主要由武漢市法制辦、市總工會、市交委等政府部門組成,他們的意見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武漢市政府的態度。

    抗爭與博弈

    武漢市中院8月27日發出的公告,宣告東星航空破產的同時,也終結了過去五個月中當事各方圍繞東星航空破產而死,還是重整再生所展開的抗爭和博弈。

    今年3月30日,武漢市中院受理了通用電氣商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等6家通用電氣子公司提交的對東星航空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自此,原股東東星集團、東星國旅,債權人中航油、中航信、新鄭機場等,以及意向投資方上海宇界和信中利成為東星航空重整的推動者,與一直堅持對東星航空進行破產清算的破產管理人開始了博弈。

    此過程中,最為高調和積極者是中航油。東星航空在3月15日被強制停航前,共拖欠了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航油”)及下屬企業1.8億元油款。中航油聘請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尹正友作為代理律師,尋求重整。

    今年4月8日,中航油及若干家境內債權人向武漢市中院提出對東星航空進行重整的申請,但后者于6月12日裁定不予受理這一申請。隨后,中航油于6月23日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上訴,并于7月1日向湖北省高院遞交了補充說明。

    在此前后,中航油旗下三家子公司也以債權人的身份,“不約而同”地向武漢市中院提交了重整東星航空的申請。中航油的三大股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航空油料集團公司也聯名致函武漢方面,一致認為重整是解決東星航空破產問題的最佳方案,并懇請武漢方面能夠給予支持。

    在此過程中,中航油的代理律師除了幫助中航油向媒體發布信息外,7月初,尹正友還專程邀請國內破產法領域的四位專家,就東星航空重整案進行論證。

    這些努力未能改變當地法院的裁定。8月24日,湖北省高院駁回了中航油的上訴,理由是中航油不具備申請東星航空破產重整的主體資格。

    中航信、新鄭機場等其他申請重整的境內債權人,也得到了和中航油大體一致的結果,即重整申請被武漢市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向湖北省高院提起的上訴也被駁回。

    只有湖北籍企業家汪潮涌獲得了惟一的重整機會,但有人士稱,這是當地政府在給汪潮涌“面子”,不會改變早已內定的結果。

    在8月25日的聽證會后,信中利做出最后的努力,向武漢市中院提交了一份修改后的重整方案,以及1億多元重整資金的證明。根據新方案,以信中利為代表的投資聯合體將占到新東星70%-80%的股份,債權人通過債轉股方式持股20%-30%,而東星原股東將不占任何股份,原始出資所占股份將用于轉債。

    8月25日下午,武漢市中院駁回了信中利和東星集團的重整申請,次日最終作出東星航空破產清算的裁定。該院認為,信中利及東星集團明顯缺乏對東星航空公司重整的資金能力,提交的重整方案也不具有可行性。

    東星航空的原股東東星集團和東星國旅,也是重整的推動者。不過由于實際控制人蘭世立被監視居住,其他高層的言論和行動也受到當地政府的密切關注,東星航空的聲音和情緒,大部分只能通過在北京召開的四次情況通報會披露。

    站在重整申請方和原股東對面的,是東星航空的破產管理人。除了通過媒體發布自己的觀點外,破產管理人還和重整申請方有過7月28日和8月25日兩次聽證會的直接交鋒。破產管理人始終堅稱,東星航空已經嚴重資不抵債,是一個大窟窿,沒有重整價值。

    政府的角色

    從2006年5月首航,到2009年8月破產,東星航空迅速起飛又急速隕落,其間伴隨著諸多的爭議。值得反思的一個問題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將東星航空推向了死亡?

    汪潮涌稱,東星航空的破產,既有自身擴張過快、風險管理不足的原因,也與金融危機、油價高企、民企難以獲得國民待遇等外部因素有關。政府在企業生與死中扮演的角色,也是東星航空不能回避的話題。

    東星航空在籌備和成立的初期,曾得到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不過隨著創始人蘭世立冒險采取的一些涉嫌違規的經營措施給政府帶來麻煩,加之東星集團與武漢市交委下屬企業在合資經營高速公路項目上出現糾紛,雙方的關系逐漸疏遠。

    至今,對于東星航空與政府發生的一些摩擦和不愉快的經歷,雙方仍各執己見。這種爭論在東星航空尋求重整期間也曾多次發生。

    今年初,當地政府邀請中航集團重組陷入困境的東星航空,而蘭世立在簽約前夜拒絕與中航集團合作。有人士稱,蘭世立的爭議舉動激怒了當地政府,后者有意以破產清算的方式,一勞永逸地消除東星航空這顆隨時可能引爆的“地雷”。

    參與東星航空重整的人士稱,按照正常的邏輯,對于經營困難的本地企業,政府應當出手相救。有投資人愿意挽救湖北一家瀕臨破產的企業時,政府應當支持,而不是把投資者往外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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