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陳文雅 “新的《國土資源統計報表制度》已經將地價動態監測指標納入其中,標志著地價動態監測將轉向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一項常態工作?!敝袊恋乜睖y規劃院院長鄭凌志說。
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部署2010年城市土地價格調查和監測工作。
除了常態化的地價動態變化情況調查,此次部署的一項新的工作任務是對全國35座重點城市商品房成本構成的調研。
國土部要求四個直轄市、26個省會城市、寧波、青島、深圳、大連、廈門五個重點城市,須定期完成商品房成本構成的調查數據采集、整理與上報。此項工作的技術承擔單位要在今年7月15日前提交商品房成本構成調查表。
這是對地價監測工作的進一步細化,也將為下一步宏觀調控政策的出臺提供數據基礎。國土部城市土地價格調查與地價動態監測項目自1999年底啟動,在最近幾年的房地產宏觀調控中,地價監測越來越成為國土管理部門參與宏觀調控的重要技術支撐。為此,國土部不斷對監測手段進行完善,先后上馬了全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以及中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網項目。
“去年7月,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全國620個房地價調查項目數據,并通過《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等國內多家媒體公開數據,發表觀點,對于正面回應‘地價推高房價’的爭論起到了較好的效果?!编嵙柚菊f。
在去年兩會上,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就全國9城市“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費用”的調查顯示,房地產項目開發中,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達到58.2%,由此引發了“地價推高房價”的爭論。
7月份國土部公布,在全國105個城市620個項目的調查結果中,地價成本在房價中所占比例平均為23.2%。國土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長竇敬麗表示,數據公布后,“社會效益明顯,得到了部領導好評”。
這直接推動了國土部今年正在進行的商品房成本構成調查工作。
國家統計局也曾在去年6月開展了對北京、上海、廣州、杭州等40個重點城市商品住宅開發費用的專項調查,要求在調查中摸清項目土地成本(取得土地費用、土地開發費用、契稅等);項目開發成本,包括設計費、建造費、管理費等;項目銷售成本,包括廣告費、管理費、銷售人員工資等;各項稅費;項目總建筑面積;項目銷售收入等。而這些是以往的房地產常規統計制度無法全面覆蓋的統計信息。
然而,這項調查結果最終并未公開,各地的商品房項目開發成本依然是開發商保守的“秘密”。
包括任志強在內的一些開發商認為,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產生的60%以上的收入交給了政府,因此房地產業不是“暴利行業”。任志強還宣稱房地產業平均利潤率已經降到了8%。
但是從近幾年各地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發展情況來看,房價漲幅過快的某些一線熱點城市的情況和大多數二、三線城市的情況有很大區別;拿地時間不同的項目,成本構成也大不相同。
例如,從北京和全國的地價水平比較來看,根據中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網的數據,2010年一季度,全國105個主要監測城市居住地價總體水平為3938元/平方米,而同期北京的平均居住地價水平已經達到了11449元/平方米。此外,去年北京全市經營性用地出讓的平均溢價率達到50%,而在許多二、三線城市,底價取得土地的現象非常普遍。相比較而言,各地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安成本則差異不大。因此,各地地價成本構成情況必定會有較大差異。
從拿地時間來看,除了個別拿地低潮期,地價成本占比往往是越早拿地的項目優勢越大。2004年8月31日可能是一個關鍵的節點,在這之前拿地的項目和之后拿地的項目,即便相鄰的、地理位置價值基本相同的兩個項目,地價成本也可能有數倍乃至數十倍差異。以北京望京地區為例,2003年拿地的融科橄欖城地價成本為300多元/平方米,而2010年拿地的大望京村1號地,樓面地價超過2.4萬元/平方米,兩個項目相隔僅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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